空姐涉咬瘀警长手臂 官形容“好似发咗狂” 裁袭警罪成囚2月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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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经理涉于去年11.10九龙塘又一城内袭警,警方后来搜查其公司仓库时,经理任职空姐的胞姐疑与警员起争执。胞姐涉脚踢和咬伤一名警署警长,她早前否认两项袭警罪受审。裁判官今(11日)于观塘法院,只裁定涉咬警的罪名成立,并形容片段所见,她咬人时:“好似发咗狂。”裁判官判被告入狱两个月,但准她以5千元保释以等候上诉。

女被告韦秋盈(啡袋白鞋)被裁定袭警罪成,但准以5千元保释等候上诉。(朱棨新摄)

被告韦秋盈(41岁),原被控于去年11月29日在九龙湾启兴道太平洋贸易中心大堂,两度袭击侦缉警署警长49734。

情急下咬警说法不合理

裁判官裁决时指,受袭警署警长等警员的证供清晰和明确,未有夸大,亦与闭路电视片段吻合。反而被告自辩时称被推倒后,遭涉事警署警长的手臂压住口鼻,情急下才咬对方,裁判官认为被告的说法不合理。

裁判官认为被告已获告知对方是警员,现场的警员亦是使用恰当武力,被告亦咬伤涉案警署警长,因此裁定该袭警罪成。

或挣扎时踢到未证有意袭击

裁判官不能排除被告因挣扎才踢到涉案警署警长,未能证明她是有意袭击,因此该项袭警罪不成立。

任空姐20年 事件中肋骨骨裂

辩方求情指则透露,被告担任空姐约20年。此外,她亦要照顾患抑郁症和糖尿病的母亲。辩方望裁判官考虑,被告和母亲案发时被警员围住,感到恐惧,望尽快离开,未必可以做出冷静的决定。

辩方又指,被告在事件中肋骨骨裂,而该位置不能打石膏,需靠自然愈合,被告亦放病假至今。辩方望裁判官在判刑前,替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官指被告没悔意

裁判官判刑时则指,被告在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没有悔意,又指袭警是严重罪行,正执行职务警员的人身安全需受保护,法庭不能姑息此类罪行,否则社会安宁受损害,警员士气会受打击。

形容被告咬人似发狂

裁判官又指,受伤警署警长的伤势“一定都唔轻”。虽然他当时穿长䄂上衣,但仍然被咬至有瘀伤,可想而知被告当时咬的力度。裁判官更指,从闭路电视片段所见,被告犯案时“好似发咗狂”。

案件编号:KTCC207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