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索偿案 再有6案就责任达成和解 尚有两宗仍在磋商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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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成39人罹难的2012年“十一”南丫海难,酿成逾百宗索偿个案事,发至今快四年,今日再有六宗个案在高院作核对列表审核聆讯,港灯一方庭上透露,再有六宗案件就责任达成和解,惟仍在讨论索偿金额,现时共处理116宗索偿个案,其中104宗已达成和解,尚有2宗和解个案正进行磋商。
今次索偿六宗个案,涉及死者包括港灯员工林嘉敏(30岁)和林妻刘文丽(26岁)、博爱医院登记护士伍彩霞(57岁)、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一年级女生区晓霖(20岁)、陈敏盈(24岁)、李泳梅。被告则包括“南丫IV”船长周志伟和船主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代表六名死者的律师指,已和港灯一方在责任上已达成和解,但对赔偿金额仍有争议,故案件押后明天2月2日再讯。
另外法官特别关注事件中一对遇难夫妻郑先鑫(六十四岁)及陈巧銮(女,五十五岁的遗属最近入禀区院个案,因案件已转介高院审理,金额不多,建议港灯一方尝试和申请者达成和解,诉讼双方表明会在今个月再洽谈会否达成和解。
一对遇难夫妇的遗属入禀区院,向涉事的港灯、港九小轮和船长等人索偿,但未有透露索偿金额。
案件编号:HCPI 323、1037-10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