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指示毋须按新指引验船 海事处前高官囚16月
2012年南丫海难造成39人死亡,海事处助理处长(航运政策)苏平治被指吩咐下属不用依照船上需有足够儿童救生衣的新例验船。苏早前被裁定藉公职人员作出不当行为罪成,今(6月21日)被判入狱16个月。法官指苏指过去至现在的官员均没有跟新例并非求情理由,而苏的行为违反公众的信任,需要一段长时间才能重建公众的信心。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强调,苏并非因海难的人命伤亡而被定罪,而是因为他没有执行海事处的新例。虽然苏求情时指,其他海事处高层都没有执行新例,惟非求情理由,游官指被告任职助理处长一段颇长时间,有能力可决定是否执行新例与否。
官:不行新例违公众信心
游官指,救生衣是重要的求生设备,虽然无证据显示南丫海难与小童救生衣不足有直接关系,但在大型意外中,有足够的救生衣可提高生存机会,故苏不执行针对救生衣的新例属严重罪行,亦违反公众的信心。海事处需一段时间方能重建,由于罪行严重,即时监禁无可避免。
苏得悉入狱无可避免时,难掩失落之情,闻判后,一度望向公众席上的亲友,更有不少女亲友激动落泪。
被告苏平治(58岁),被控于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期间,身为海事处首席验船主任,故意指示下属不用执行本地船只上救生装置的配备条例,其后没取消这指示。
海难家属:处方未跟进水密舱问题
其中一名海难死者家属古太认为,判刑恰当和合理,尊重裁决。不过她指苏平治所涉罪行,并非导致海难直接发生,故未能平息海难死者家属对事件的追查,尤其是早前申诉专员公署的调查,揭露海事处根本无跟进2000年沉没的政府测量船“水文一号”事件,该次沉没正正与南丫海难一样,疑涉水密舱问题。她称会再向水警报案,要求警方因应申诉专员公署调查得到的资料,再调查南丫海难成因。
协助海难死者家属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促请政府,更深入调查海难成因,呼吁苏平治为公义站出,协助调查。涂谨申又引述家属指,质疑苏平治在庭上呈上39封求情信的用意,认为海难有39人罹难,若苏故意呈上相同数目的求情信,是在家属的伤口上洒盐。
控方案情指,2007年海事处公布新法例,规定本地客船上须有100%成人救生衣及5%儿童救生衣,而条例有1年“宽限期”。但苏容许下属在验船时,就算船只未按新例备有足够儿童求生衣亦“过关”。控方在开案陈辞中亦有提及南丫海难,辩方却指事故与苏被控失职一事无关,要求删除该部分,最后获法官准许删除有关部份。
案件编号:DCCC33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