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男生涉扔汽油弹被控企图纵火 与另两男在西九法院提堂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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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市民发起“大三罢”,多区爆发冲突,15岁男学生及24岁地盘工同被控于16日在旺角山东街暴动及违反《禁蒙面法》。其中男学生涉扔汽油弹及携有扳手,另被控企图纵火、管有物品意图破坏或损坏财产两罪。两人今(5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下月15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被告获准保释,期间须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24岁地盘工人叶家明及15岁男学生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去年11月16日在旺角弥敦道与山东街交界参与暴动。两人亦各自被控一项身处在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们同日同地使用口罩。15岁少年另被控企图纵火、管有物品意图破坏或损坏财产两罪。他被指于同日同地扔掷汽油弹,损毁路面;及携有一把扳手,意图破坏政府财物。

15岁少年由父母陪伴应讯,辩方因应他的年纪,申请禁止任何人发布可识别其身份的资料,获裁判官批准。

叶获准以2000元保释,而15岁少年则以2500元,再加上母亲的2500元担保金保释。两人被禁离港及禁足案发一带,并须交出旅游证件、每晚10至翌晨6时守宵禁令、每周往警署报到一次及居于报称地址。

17岁男生被控意图损坏财产罪

另外,17岁杨姓男学生被控两项管有物品意图破坏或损坏财产罪。首项控罪指,他于同月6日在新葵芳花园好爵中心对开,携有一个胶樽,内藏352毫升含有机混合物甲苯的无颜色液体、两个空玻璃樽及一包全新的毛巾。另一项控罪则指他同日同地携有一个锤、一包索带及一罐喷漆。

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押后至7月31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他获准以2000港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

案件编号:WKCC16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