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3男涉将军澳聚集被控 有被告投诉被警打至脑震荡
去年8月11日将军澳有市民聚集及焚烧印有官员卡通肖像的冥镪,警方驱散时拘捕三名男子,并控以非法集结、阻差办公等罪。案件今(3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有被告投诉遭警员殴打致脑震荡,另有警员要求他脱内裤并逗其下阴,又称:“你入到嚟,我要你裸跑都得!”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应辩方要求,将案件后至8月3日再讯,期间控辩双方需就申请或反对隐去警员姓名提交书面陈词,三人获准保释。
3名男被告:谭浩义(25岁,餐厅经理)、杨家盛(23岁,电影制作)及谢至礼(18岁,学生)同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指他们于去年8月11日在将军澳浩明苑地下外与他人参与非法集结。谭及杨另各自被控一项阻差办公罪,谢则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据了解,控方指谭、杨用镭射笔照向警长A,使A转头避开光束,有碍执勤;而谢就涉携有一支镭射笔。
代表杨家盛的大律师吴宗峦投诉,警方制服杨后多次击打其头部,以致他出现脑震荡,耳朵亦有明显外伤。
有被告投诉遭警骂死曱甴
辩方续指杨在将军澳警署羁留室遭警方羞辱,当时室内有3名穿制服的警员,其中编号为24078的警员以粗口辱骂他,又要他脱掉内裤。杨一度拒绝,惟对方称:“你入到嚟,我要你裸跑都得!咩叫冇权呀?”杨无奈屈服,该警即出手逗其阴囊,并骂道:“死曱甴!死曱甴!”辩方亦确认该警员并无列在证人表上。
官准保释金减半
3名被告早前在警署被要求以一万元保释。裁判官今批准将金额下调一半,即每人5千元,另要求他们遵守宵禁令、不可离港、每周往警署报到一次及居于报称地址。
吴大状在庭外形容,杨鼓起很大勇气让他说出被虐经历,而杨离庭时则以纸巾抹泪。
两男两学生涉同日用梳化堵路
另外,4名学生涉于同日在将军澳广明苑巴士站外,与他人在道路放置垃圾桶及梳化,同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该案今午于观塘裁判法院提讯,被告依次为16岁姓赵和17岁姓关的少女,以及16岁姓吴和17岁姓余的少年。他们暂时毋须答辩,案件应辩方要求押后至下月30日再讯,众人均获准以500元保释。
案件编号:KTCC836/2020,KTCC8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