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13岁男童涉藏士巴拿 被加控藏无线电器具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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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日有示威者在旺角聚集,警方驱散时疑从13岁男童搜出士巴拿、镭射笔及对讲机,并控以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案件今(4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庭再提堂,控方加控无牌管用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案件应辩方要求押后至下月30日再讯,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13岁男童现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以及“无牌管用无线电通讯器具”共3罪。控罪指,他于去年11月2日在旺角西洋菜街携有一把扳手及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并且在无相关牌照下管有无线对讲机。其家属反对传媒入庭旁听。
案件编号:WKCC7000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