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投诉急增 今年首4月已超去年 商经局:无计划推网购冷静期
撰文: 孔繁栩
出版:更新:
网上购物近年成为趋势,不少港人都会上网购买货品及服务,当中衍生的投诉数字亦有上升。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3日)书面回复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提问指出,海关在2018年、2019年及今年首4个月分别接获1561宗、999宗及1474宗涉及《商品说明条例》投诉,前年及去年各有8宗立案调查,今年则0宗。而消费者委员会今年首4个月已接获4654宗投诉,更抛离去年全年的4564宗,当中分别成功解决2220及1842宗;今年4个月数字已是5年前全年的1.34倍。当局又指出,现时没有计划就网购设冷静期。
根据邱腾华书面回复,海关在2015年至今年首4个月,接获网购货品及服务涉《商品例》投诉数字分别为296、586、1227、1561、999及1474宗,当中货品及服务分别共有3、14、6、9、8及0宗立案调查。
至于消委会在过去5年及今年首4个月,分别接获3468、3208、3940、4983、4564及4654宗网购货品及服务投诉数字,分别成功解决1784、1483、1785、1927、1842及2220宗。
邱腾华表示,《商品说明条例》禁止一些常见的不良营商手法,包括虚假商品说明及误导性遗漏等,对网上及实体商户的营业行为同样适用。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网上平台的发展,有需要时检讨有关的法例,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至于会否就网购设冷静期,政府认为应优先处理在投诉多、金额大、以及采用威吓销售手法的行业设立法定冷静期。相对而言,网购不大可能牵涉威吓销售手法,不少电子商贸蓬勃的地区如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均没有法例规定网上商户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冷静期。而且,现时网上交易已为各行各业所采用,越趋普遍,如实施网购冷静期,将全面影响各行各业的运作。因此政府并无计划对网购合约实施法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