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资助仲裁咨询完结 法改会倡不成功不收费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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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施政报告曾提出发展法律仲裁中心,而为追上国际法律仲裁步伐,法律改革委员会去年十月,就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都沿用的第三方资助仲裁作公众咨询,并于今年一月完成,法改会指大部分意见都赞同推行第三方资助,即当有纠纷争议时,原讼一方缺乏财力,可求助第三方机构出资协助兴讼,胜诉后再获取报酬。法改会建议港府尽快修订《仲裁条例》,容许第三方资助,但须列明提供资助的机构“不成功不收费。
料现届政府任期内完成修例
为避免影响商誉或面对冗长法律程序,不少商业机构出现纠纷时,会循不公开的仲裁机制解决。不过聘请仲裁员、律师、专家证人、聆讯地点等费用不菲,缺乏财力的机构难以展开仲裁。而据知本地仲裁个案主涉建筑业与船务业,个别仲裁个案追讨高达数千万元,仲裁双方多为商业机构,鲜有个人身分。
不过受制于防止包揽诉讼的条例,本港暂时是不容许第三方资助,故法改会去年就此咨询公众,并收到73份意见书,大部分赞成修例改革,容许第三方资助。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今年1月曾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指,预计现届政府任期内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