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员涉国歌法公听会冲突案 保安称上司有点名提留意郑家朗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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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三名成员去年3月涉在立法会的《国歌条例草案》公听会上冲向官员,被票控未有遵守立法会人员为维持秩序而发出的指示,其中一名女成员另被控普通袭击罪。3人否认指控,案件今(1日)于东区法院开审。男保安供称被众志女成员的肩膊撞跌倒地,“几分钟起唔到身”,却无法在录影中指出该下撞肩的动作。亦有保安员作供时称,上司事曾叫他与同事留意众志的三名成员,并有点名郑家朗。裁判官何俊尧裁定表证成立,被告不传召证人,控辩双方明日作结案陈词。

被告郑家朗及吴嘉儿被票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行政指令。(林乐儿摄)

香港众志副主席郑家朗(19岁)、成员吴嘉儿(21岁)及何秀仪(22岁)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8(3)条所发出的行政指令。何另被控袭击保安员许耀德。

许供称被撞到几分钟起唔到身

立法会一级保安助理许耀德供称,当日三名被告坐在发言嘉宾席,郑发言后弯身取出扩音机播音,而何秀仪则戴上面具、背上背囊,三人从离座冲向官员方向。许随即跑到主席台前方,大字型张手,试图拦截。许忆述,何秀仪未有理会拦截,从他左边冲过,期间何的手曾接触其左前臂。他又指,何的左肩碰到其左肩,他因冲力太大而被撞跌倒地。许感到“好痛,有几分钟喺地上起唔到身”,同日到医院求诊。控方以慢镜播放会议室闭路电视片段,惟许未能够指出撞肩的动作。

许称当日送院时仍未能屈曲手臂,惟辩方播放片段,见许能郁动左手臂。许亦承认部份供词中误把何秀仪当成吴嘉儿。

上司有点名提留意郑家朗

二级保安助理关伟强则称,他摊开双手与另一上级同事拦截吴嘉儿。吴把纸张撒向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的台面,有些纸张散在地上。

关又称其上司事前叫他与同事留意众志三人,并有点名郑家朗,但忘了有无述及其他人的姓名。被问及上司有无说明原因时,他提到众志曾经冲向政府总部平台,但不记得这是否上司提醒的原因。何官看过录影后表示见不到吴撒纸,关就指地上的反光物正是该些纸张。他其后承认可能混淆了两名女被告的身份,并同意何秀仪只曾展示纸张,没有抛纸。

裁判官裁定表证成立

阻挡郑家朗的高级保安助理林惠玲,称当时从郑手上夺去米高峰及电线,又坚称郑曾经叫喊,但不肯定是否有用扩音器。

何官听毕证供及双方律师陈词后,裁定传票控罪及普通袭击罪均表证成立。案件明日结案陈词。

案件编号:ESCC2312、ESCC33914-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