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义载司机忧被捕讹称座驾被偷 认浪费警力判社服令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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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男子疑于去年在警方围攻理大期间担任义载司机,事后担心因义载而被捕,涉两度往警署虚报座驾被盗。警方调查后,发现停车场的记录与报案说法不符,该男其后供出原委,并于早前承认两项明知地误导警务人员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今(22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指被告知错、明白自己浪费警力,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陈锡贤在伞阵掩护下离开。(林乐儿摄)

被告陈锡贤(39岁)承认于去年11月22及26日在元朗警署报假案。

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22日报案,称3日前发现其泊于元朗某停车场的私家车被盗,他早前曾把车匙交给一名台湾朋友,但未能联络对方。而警方在电脑搜索后,未能找到被告提及的车牌。

同月26日,被告再次报案,补充自己去年9月把座驾泊在停车场,并确认台湾朋友未有驶走私家车。警员当晚前往停车场调查,记录指该车不曾于9月20日至10月期间泊在停车场内,但11月上旬曾有停泊记录。被告其后向警方说:“因为我参加咗理工大学政治义载,我惊会畀警察拉,所以我讲大话,畀次机会啦。”被告警诫下指,因担心做义载司机而被捕,故讹称座驾被盗。

案件编号:TMCC231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