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5青年重阳节涉堵路被捕 两人带备竹棍木梯等准守行为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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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男女涉于去年重阳节在屯门一带以竹棍、木梯等堵路,以抗议《禁蒙面法》,事隔近半年被控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管有物品意图破坏财产等罪。案件今(2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两人获准自签1000元守行为2年,另外两人则押后至7月20日再讯,期间与控方商讨会否以相同方式处理。余下的一人则否认控罪,案件定于8月24日开审,料需时2天。被告均获准保释。
五名被告依次为甘嫚婷(21岁)、17岁蒋姓少年、布凯轩(19岁)、曾锡希(19岁)及赵展东(27岁)。5人原同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指他们去年10月7日在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与乡事会路交界,留下四根竹棍、两把木梯及一把太阳伞,使在该地点的人或车辆受到阻碍、不便或威胁。甘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图破坏财产罪,指她于同日同地保管装有黑色液体的气球,一些空的气球、一瓶黑色液体,意图用该些物品破坏另一人的财产。
甘嫚婷与布凯轩今同意案情,获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控方对两人撤回控罪。17岁少年选择不认罪,另两人则再押后答辩。
案情指,案发时约30名身穿黑衣的蒙面者包围警车前方的士及巴士,警方驱散时众人四散。被告先后被警方追截,甘嫚婷及布凯轩当时戴上面罩、手套等。警方从甘的背囊搜出涉案的气球及黑色液体,化验后证实非腐蚀液体,并在现场检取竹棍、木梯及太阳伞。
案件编号:TMCC45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