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称立法可保护大部分人 叶刘:中央迫不得已背水一战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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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上周提请将“港版国安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施,惹来广泛关注。
03年廿三条立法推手、时任保安局局长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今(24日)于无线节目《讲清讲楚》表示,当年倘可由港人自行立法最为理想,因更具透明度。她又承认,现时形势比当年恶劣,但争议性立例并没最佳时机,过去一年本港经历动荡,相信中央、人大出手实迫不得已,是背水一战,旨在恢复秩序。
她认为,“港版国安法”仅针对策划组织性活动的港独及鼓吹革命人士,市民倘单纯高呼口号,并不违法。

叶刘淑仪指,倘能于03年由港人自行成功立法最好,因透明度高,亦切合本港普通法,及会有公开咨询,“会系最理想”。被问到是否还其公道?她则不置可否,但她表示当年其版本亦有限制,未有涵盖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分裂国家罪,未必切合去年社会事件情况。

要立具争议性法律 并没所谓最佳时机

她又承认,现时情况比03年恶劣,本港经历1年动荡、外国恐吓制裁,但她认为,要立具争议性法律,并没所谓最佳时机,“咩时候最好?揾唔到。”她续指,当年处理国安法时,仅属和平抗议,惟时至今日,暴力不断、不停有人高呼民主自决,挥舞外国旗等,对国家威胁甚大,她强调中央、人大出手实迫不得已,是背水一战,旨在恢复秩序。条例未正式草拟,她相信内地专家熟悉本港普通法,但基于内地法例较倾向原则性及概括,普通法则需清晰说明,她相信,人大常委草拟时会咨询本地专家。

可定罪范围不必只指涉暴力

她又提及,所涵盖可定罪范围不必只指涉暴力,她指澳大利亚是一例。她认为危害金融扰乱、生物袭击、散播假消息、攻击网络等,亦可属于危害国家安全,“但难有一条例预视所有环境。”

被问到会否担心建制派选情受累?她则指,支持国家维持国家安全,遂在心理上已作牺牲准备。她又谓,不少港人表达对外国撤资、怕遭检控忧虑,甚至考虑移民,她则指,港人于九七回归,六四亦有相关考量,“但好多人走了也回来”,她相信本港多优势,亦有国家支持,相信即使有回响,亦是预计之内,国家有能力予本港回复增长。

会否令不满地下化,港人对政府失信心?她指,正如副总理韩正所言,相信极少港人会受影响,因法例只针对港独人士,其余市民则可排除,“好多人知道不可能,只系少数人比人误导”,她认为,本港需重整土地房屋及教育,始能重新出发,恢复市民信心。

叫口号是无问题 除非是有组织活动

至于如何挽回港人对一国两制信心?她则解指,一国两制会保持不变,基本法保障港人享有自由,写文章、叫口号是无问题,除非是有组织活动。她又指,“纯粹叫一句口号,同网上鼓吹亦不同”,需视乎行为本质,不能一概而论。她提到,过去一年,有人于网上散播言论,去年亦有人占领立法会、向司法部门扔气油弹、攻击警总等颠覆本港政府行为,实需要处理。

她又指,相信真正串谋“搞港独”人士属少数,但民间有力量进行洗脑渗透,不得不处理。她又谓,美国亦有严厉处理渗透活动,她强调,港版国家法不会荼毒年轻人心灵,“其实系保护大部分人。”

出现本土恐怖活动 中大二号桥扔掷杂物亦是一例

是否别无他法?叶太表示,本港法规不完善,缺乏颠覆国家政权罪及分裂国家罪,本港亦出现本土恐怖活动,包括发现威力高炸药、中大二号桥扔掷杂物亦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