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民间记者会忧港失国际地位 指汇价及恒指期货均即跌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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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早(22日)开幕,议程包括审议“港版国安法”草案,主要针对四类行为: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以及外部势力干预。
“民间记者会”今日(22日)召开,批评推行《国安法》等同打破本港高度自治的承诺,忧虑会令本港丧失国际地位,并会失去竞争优势。他们呼吁港人继续争取国际社会关注本港人权及自由状况。
法律界人士于会上指,中央做法违反基本法,本港法庭有理据不执行相关法律,希望法官不要“跪低”,守住本港自治制度。

指仅三类法例可列入附件3

在记者会上,称是法律界人士的“法梦”成员Edward,质疑中央做法违反基本法,因为第18条内列明内地法例不得在香港实施,该条文犹如“防火墙”隔开两地法律制度。虽然有关条文内有写中央政府可将内地法例放入附件3而在港推行,却只限于国防、外交等不属于本港自治范畴。他称,根据国际人权法原则,国家安全不可引用于处理本地零星暴力冲突;而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未必符合对保护国家领土完整免受暴力威胁的情况,而恐怖活动更应意指公安问题。

他称本港过往未有类似情况,但若国家行为不符合基本法,或全国性法律不符合基本法条文规定,则不属于香港法律,因此法庭有权不执行相关法律。不过他提醒本港法庭无权覆核中央的决定,但于普通法的逻辑下可达到相同效果,可在法制内为港人守住自治,希望法官不要急于“跪低”。

Edward又声称原则上“只要无鼓动暴力情况下”,自由民主社会应容许和平提倡独立,举例如苏格兰、加拿大等有类似论述。

民间记者会发言人又称,香港对独立讨论不停收窄,任何论述均有可能被扣帽子。发言人又指,昨日《国安法》消息传出后,港元汇价及恒指期货均下跌,忧虑香港法制动荡会令外商撤资,使本港竞争优势面临崩溃。他们又以澳门作例子,指澳门于2009年为23条立法后,即使未有引用条文允许警察以国安理由擅闯民居搜查,但已造成寒蝉效应。

他们促港人游说美国重新检视“一国一制”下香港独立关税区地位及积极考虑取消《香港关系法》,并要求英国审视《中英联合声明》是否已被破坏和争取确立BNO持有人的第二公民身份及居留权,及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本港人权及自由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