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性交片要胁前女友辞职 文员求情称半年后已另娶 被判囚3月

撰文: 吕乐谦
出版:更新:

男文员与女友分手后一个月,向女方发二人过往的性交片段,并迫令前女友要辞去在女方另一前男友公司的工作,女方担心报警。文员今(14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刑事恐吓罪,求情称其实与女事主分手后半年已与另一女子结婚,现时生活稳定,又认为恐吓情况不算严重,当时只是一时愚蠢,希望能获轻判。惟裁判官认为案情严重,更指被告行为无耻,判他即时入狱3个月。

被告徐俊辉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一项刑事恐吓罪,被判入狱3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徐俊辉,35岁,承认一项刑事恐吓罪,指他在2018年5月23日威胁一名梁姓女子(下称:梁)将二人的性爱片段给予其他人,使她名誉受损害,意图借此迫使梁辞职。

要梁辞掉在另一前男友公司的工作

案情指,被告与梁2016年成为情侣,至2018年4月份手。二人分手约一个月后,被告突以Whatsapp 传送两人的性爱片段截图予梁,并威胁梁要辞去她在其另一前男友公司的工作,若梁不依从,便会将片段发送予其他人。

梁受惊报警,警方随即拘捕被告。被告警诫下,承认曾传送性爱片段截图予梁,想要胁梁辞职;警方亦从被告手机寻获被告与梁的性爱短片和照片。

被告分手后半年已另娶

辩方求情时指案件并不严重,也不含三合会成分,被告的威胁行为只历时一至两天,最终被告亦未有将涉案的性爱片段公开。辩方续称,被告背景清白,是次犯案没有任何预谋,实属一时愚蠢。而被告犯案半年后便与另一名女子结婚,目前生活稳定,故希望法庭能以社会服务令处理案件。

官指事主严重受惊案情严重

裁判官黄雅茵判刑时直言案件十分严重,被告以二人的性爱片段截图相威胁,行径十分无耻,更令事主大受惊吓;黄官续称,单凭被告令女事主受惊一点,已能显示案件的严重性,因此驳回辩方所讲,以6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以及案件已经拖延两年之久,最终将刑期减半,判处被告三个月监禁。

案件编号:WKCC 12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