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涉图奸派对女 辩方指曾举臀 事主:我无谂住同人性交啰
撰文: 朱棨新
出版:更新:
中年汉在朋友家参与派对后,涉嫌企图强奸一名在派对单位内留宿的25岁女子案续审,女事主X开始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律师指案发时女事主X曾作出如举起屁股等动作,令被告能脱去她的裤子,又指X甚至贴近被告,让被告可把阳具进入其下体。X强调当时在昏睡,并谓:“我当晚无谂住要同任何一个人性交啰。”
被告王毅俊,40岁,餐饮业经理。被控于2018年8月11日,在荔枝角百老汇街36号美孚新邨一单位内,企图强奸事主X(案发时25岁)。
辩方律师展开盘问,事主X承认她进入涉案房间时,未能站稳,但她否认迷糊。辩方指,她在房间时感到被脱去牛仔短裤和内裤,而被告需在X举起屁股等协助下,才可脱去其裤子。X指她当时在昏睡,否认感到被脱去短裤和内裤。
辩方指被告当时未准备好
辩方亦指,X在房间内曾贴近被告,可以让被告把阳具进入其下体。X即回应说:“我当晚无谂住要同任何一个人性交啰。”
辩方又指,被告当时阳具未有勃起,未有进入X的下体。X则回应称,当时是感到阳具勃起。
案件编号:HCCC14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