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以长者八达通乘搭港铁和藏锤 少女准3000元保释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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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31日旺角爆发警民冲突,警方驱散示威者时截查一名19岁少女,并疑搜出锤及长者八达通卡。警方调查后对少女起诉管有攻击性武器及没有按港铁附例缴付车资两罪,今(27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6月22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吴家雯(19岁,报称游泳教练)被控于去年10月31日中午,使用长者八达通乘搭港铁牛头角站至钻石山站;并于翌日在九龙亚皆老街富都大厦外携有一把锤。
据了解,警方于去年11月1日零时多见被告跑向九龙城方向,遂加以追捕,并搜出涉案物品。被告获准以3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并须守宵禁令等。
另两男一女被告 遭控意图摧毁财产、袭警及阻差办公等罪
另外,两名报称文员的男子李梓晟(22岁)、谭浚文(24岁),以及报称网媒记者的女子郭颖彤(24岁)分别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袭警及阻差办公罪。控罪指,李于去年10月31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登打士街交界携有两支喷漆;另两人同日在油麻地咸美顿街近弥敦道交界分别袭击及故意阻挠督察(编号:21982)。
3人暂时毋须答辩,此案押后至同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众被告均获准以3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并须守宵禁令等。
案件编号:KCCC661、6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