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障生涉袭警案 官令控方交出警员资料 警求匿名申请押后处理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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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障学生去年9月15日参与游行动时涉袭警,案件今(13日)在东区法院再提讯,控方要求将涉案警员匿名,又指高院的禁制令未能制止警员被起底,更有警员出庭作证后一小时即被网民公开全家资料。辩方却指控方提及的被起底事件,是发生于高院禁令之前,反指被告被捕时,有警员在被告面前挥动警棍,令被告受惊,辩方求取警员资料却遭拒绝。裁判官最终下令控方四周内向辩方交出相关资料,至于警员匿名的申请,则押后至6月19日再讯。

被告罗镇杰在伞阵掩护下离开。(吕乐谦摄)

被告罗镇杰,20岁,患有听障,报称学生,被控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指他在当天在铜锣湾港铁站C出口外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X。

指警员曾在被告面前挥警棍

辩方律师在庭上透露,根据闭路电视片段,被告当日曾被涉案警员X在内的一队警员围住,并有警员在被告面前上下挥动警棍。辩方曾多次向警方索取该队警员的身份和记事册,警方指未能确定该些警员是谁,又要求辩方解释为何需要该些资料,辩方因而在庭上再作申请。

控方指当时情况混乱

控方却反驳称当日情况混乱,警员众多,单凭片段未必能确认该些警员是谁。裁判官林子勤曾提议辩方转而索取X涉及的小队,辩方指未能确认所有涉事警员均与X 同属秀茂坪重案组第一队。林官最终要控方在4星期内交出相关资料。

控方指有警作证后即被起底

另外,控方亦再次申请要求将涉事警员X的身份匿名,又指网络针对警员的起底风气盛行,即使高等法院已颁下禁令,情况仍未能控制。又指早前有一名警员出庭作供后不足一小时,即被网民将其个人及家人的私隐上载到网上。

辩方指事件发生于高院禁令前

辩方却指控方说法过于笼统,亦无证据证明X受惊,又未能显示有多少网络起底是针对作供的警员,又指控方提及有警员作供后一小时后被起底一事,是发生在高院颁下禁制令之前。而事实上,自高院颁下禁令后,起底事件已明显减少。辩方认为法庭应考虑大众知情权,不应限制编采自由。

林官亦称,单凭网络上有人对某些警员进行起底,就下令匿去本案涉案人的姓名,做法并不相称,故把案押后至6月19日再提讯时作决定;被告可续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

案件编号:ESCC 29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