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连侬墙斩人│林卓廷:对法官言论感震惊 促律政司覆核刑期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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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岁失业男导游洪震(51岁),去年8月行经将军澳景林邨附近一条行人隧道连侬墙时,持刀斩伤2女1男,其中一名26岁女伤者右肺萎缩,一度危殆。被告早前承认3项有意图而伤人罪,今日(24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年9个月。
法官郭伟健接纳被告求情指仅是一时失去自我控制而犯案,同意被告将情绪归究于示威是合理,并相信倘若没有发生社会活动,被告不会犯案。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指,对法官的言论感到极之震惊,又指起初以为是假新闻,他质疑法官是否想美化及同情斩人行为,批评有关判辞是颠倒是非黑白,“就算话我藐视法庭都要讲”。
对于法官接纳被告持两刀到现场是自卫和用作清理墙上文宣,并指凶徒并无预谋犯案,林卓廷认为被告解释完全违反常理及不能接受,又认为裁决明显淡化案情严重性,美化凶徒犯案动机,判刑明显过轻,将去信律政司要求提出覆核刑期。
林卓廷表示,法官的言论是否意味市民随意持刀自卫是合理行为,又指自己在判辞中看不到法官有谴责斩人行为,反而只是对施袭者同情和理解,并无理指责受害人推开施袭者是刺激对方情绪。林卓廷强调,对法官的言论感到难以理解及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