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花园2.6亿元围标案 工程公司东主认串谋行贿囚35月
沙田翠湖花园天价2.6亿元维修工程中,工程公司前东主丘瑞田早前挺身而出,承认曾经参与商议围标兼受贿,并揭发贿款高达4500万元。案件押后多时候判今早(9月29日)在区院判刑。东主称他根本无足够财力处理复杂的围标程序,又指向廉署招认,令社会对围标的怨气得以释放,望能轻判。惟法官指主谋与跑腿的刑罚可有分别,但也非天渊之别,并指围标严重损害小业主利益,判被告入狱35月。
官促政府成立机构让业主参与监督
法官林伟权判刑坦言自己也是小业主,认为政府提出维修大厦原意好,但监管不力,令不法商人有机可乘,瓜分巨大维修费的“猪肉”。林官促政府成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机构,让业主参与监督过程,期望本案带来更大启示。
被告丘瑞田(57 岁)承认4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当中参与沙田滨景花园2008年维修工程、和沙田翠湖花园维修工程的围标过程。被告至今还柙约9个月。
林卓廷认为政府在打击围标行为上做得太少
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则斥责,政府过去本来不承认围标市场,打击围标行为做得太迟、太少,亦预告近日得悉另一桩较翠湖花园更高价的屋苑工程,怀疑涉及围标,将明日举办记者会交代。
翠湖花园业主陈先生指,自丘瑞田投案至今已有年半,却仍然未有其他涉案人仕被捕,认为事态不寻常,忧虑他们将逍遥法外,望廉署加把劲。
律师:被告只负责安排饭局
代表被告的律师邝伟全庭上求情,认为被告事发只是负责安排饭局,但参与度低,只为小角色。律师认为围标程序复杂,该等人士必须能够掌控整个投标过程、投标意欲,明言被告并无财力或能力成全围标,串谋程度相对微不足道。
律师将矛头直指新昌管理,透露翠湖花园获得总共收到11份标书,当中数份来自新昌管理旗下公司。律师明言,只有控罪涉及的新昌管理集团时任董事总经理樊卓雄、时任物业经理许钧碧才能掌控有关事宜。律师亦质疑,围标协议众人获得的金额,被告必然无力注资,“那么谁是金主?就要依靠执法机构去调查。”
围标现象普遍但鲜有人投案
律师其后亦指,政府鼓励楼宇进行维修工程,甚至拨出大量资金予工程,惟实质围标现象普遍,鲜有涉案人投案。律师强调,本案特别,法庭应酌情轻判两年,以免重囚阻吓到其他人揭发围标。律师更指,依政府去年底通过的《竞争条例》,首名揭发围标的人可免于刑责。
官:做错了就要承担
法官林伟权认同围标现象常见,更令外墙维修仲贵过内部维修,但质疑法庭是否应该寛松待本案。法官指,被告亦有选择性向廉署披露,不尽然为公义,法庭应有固定判刑原则和框架,传递“做错了就要承担”的讯息。
法官又透露,当初被告揭发滨景花园围标事宜,是因为对方承诺过,只要完成围标工作,就会分一项小工程予他,但对方违约,被告索偿不果,才到廉政公署投诉。
事隔6年翠湖花园工程至今未完成 亦未有其他人被控
案情透露,被告承认在2010年,安排翠湖花园围标饭局于秀茂坪,出席者包括新昌管理前执董兼董事总经理樊卓雄、时任物业经理许钧碧,以及现任翠湖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主席黎国梁、被告丘瑞田及建筑公司代表、顾问公司代表。众人经商议后决定,法团将挑选第三高的标书作顾问,以及第三低的标书作承办商;并同意樊卓雄可获1500万元,即工程费6%;许钧碧则获260万元,即工程费1%;黎国梁则获2600万元,即工程费10%。单计四人所得,已占工程总额17.5%,达4500万元。
樊及许两人分别自1997和2003年受新昌管理聘用。樊于去年4月被廉署拘捕,获保释且未受检控,他将于去年9月辞任及退休。另外庭上透露,翠湖花园维修工程至今未完,而工程公司已收取到7至8成的维修费。
案件编号:DCCC 55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