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年青装修工涉住所内藏弹叉等 被控藏违禁武器罪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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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去年9月30日疑在梨木树邨住所藏有指节套、伸缩棒、弹叉等,事隔近半年,他近日被落案起诉两项管有违禁武器罪及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27日)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控方指在住所内搜出无线对讲机,会咨询通讯事务管理局有无违例。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将案件押后至下月24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获准以一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

被告梁彦中,25岁,报称装修工人。两项管有违禁武器罪指,他于去年9月30日在梨木树邨某单位管有一个指节套及一支重力操作钢棒;而另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则指,他于同日同地藏有两个弹叉、一个发射器,和三袋金属弹珠及玻璃弹珠。

案件编号:KTCC34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