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涉向警淋通渠水兼藏武器被拒保释 投诉遭掴至短暂失聪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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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本月初接报到牛头角邨处理高空掷物案件,期间有人从高空掷通渠水,其中一名调查警员被淋中,致上肢及面部起水泡,身体多处发红。15岁涉案少年被控意图造成严重身体伤害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适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其案今(6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少年庭提堂,其代表律师投诉他被捕后曾遭警方掌掴至短暂失聪,少年最终不获保释。

警员3月2日到牛头角上邨作调查时被通渠水测中受伤。(警方facebook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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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搜出手铐刀及锤仔等

15岁少年被控于本年3月2日于牛头角邨向警员X淋泼腐蚀性液体,即通渠水;他另被控于本年3月2日在牛头角邨一单位藏有攻击性武器,即手铐及一把刀,以及适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锤子、护目镜、防毒面具、士巴拿、白电油、头盔、过滤罐及护膝。

控方需时翻查闭路电视片

控方申请押后案件,以便作进一步调查,包括查看相关闭路电视片段、检验涉案液体及手提电话。案件押后至5月4日再讯,但被告不获保释。

代表被告的律师称,被告被警方拘捕后遭受肢体暴力,又被警员大力掌掴,令他一度短暂失去听觉,他被捕后曾多次要求见律师,但警方都未有理会。

案件编号:FLCC70001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