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立法限制食肆等场所营业? 林郑:如有需要将不退缩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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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俗称武汉肺炎)疫情在港不断扩大,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天(21日)在记者会上,被问到会否限制或禁止食肆、酒吧、戏院等场所营业时,她指有关措施需要视乎疫情发展,以及市民的行为及企业是否合作,如有需要立法限制营运,将不会退缩。
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批评,政府做法是将疫情扩大的责任推卸给餐饮业,舍本逐末,如果立法限制营业,等同封杀餐饮业。不过他认为,近日部分个案与兰桂坊、健身中心等有关,若政府针对这些较高危的地点作管制,亦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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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表示,限制或禁止场所营业等措施需要视乎疫情发展,政府会密切监察情况,包括观察市民行为及企业是否合作,如有需要立法限制,将不会退缩,更称政府已因应疫情,制定了4条相关法例。

不过,措施如落实,将对饮食业有所影响。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批评,政府做法是将责任推卸给餐饮业,舍本逐末,他解释,近日本港个案增多,源于大批人回流至港,政府没有为此做好准备,当个案增多时却归咎于餐饮业,逃避责任。他指出,全港由2.8万多间食肆和酒吧,由去年6月至今,已有逾千间食肆因生意受影响,需要停业,甚至结业,政府给予的支援不足,难以救市,如果立法限制营业,等同封杀餐饮业。

他续指,不少食肆生意差,早已门可罗雀,就算打开门做生意的,生意只有一丶两成,客人之间可能相距数米距离,“点解仲要关?”不过,他认为近日部分个案与兰桂坊、健身中心等有关,若政府针对这些较高危的地点作管制,亦属可行,“个别性、地区性去做,而唔系限制全港食肆营业时间。”

(资料图片 / 洪嘉徽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