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巴籍男认踢打遭私了昏倒男子 官斥案情严重押后判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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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籍男学生去年12月在示威活动中遇上有人疑因政见不合而起争执,期间一名男子遭数人袭击致昏迷,巴籍生疑之后再脚踢及“补多棍”,涉以电筒殴打该男子大腿。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后拘捕巴籍男,并控以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被告今(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认罪,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指被告对昏迷的事主加以袭击,案情严重。他决定索取心理报告、背景报告、劳教中心报告及教导所报告量刑,被告还柙至本月27日候判。

被告Mahmood Hahaad(18岁),巴基斯坦籍学生,承认去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街与山东街交界袭击男子陈大鹏。

被告被捕后已被还柙3个月

被告过往无刑事记录。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在港土生土长,他深感后悔,至今已还柙逾3个月,社工在求情信赞赏他乐于助人。辩方望法庭为年轻的被告索取感化报告量刑。

被告施袭时事主已失知觉

案情指,去年12月8日的示威活动愈演愈烈,翌日凌晨约一时,有警员目赌包括被告在内的一群蒙面人尾随事主,其中有人与事主争执。事主被拉扯倒地,再遭人踢头及臀部致失去知觉,此时被告再补踢事主臀部数下。

警方到场后在事主身旁拾获棍状电筒,翻看闭路电视发现与被告衣著吻合的人有份殴打事主,并在附近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犯案。

案件编号:WKCC45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