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私了”被控 中年汉准保释 或改控较轻罪名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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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位于荃湾荃丰中心的议员办事处,在721元朗站事件翌日,遭示威者破坏,当日有人疑在附近拍摄而遭“私了”。一名男子涉嫌用手拖行事主10米而被控伤人罪,案件今(14日)于粉岭裁判法院再讯。控方表示被告在认人手续中被认出,辩方则透露控方或会改控较轻的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5月6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再讯,以待控方咨询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准以3000元保释 不可离港
被告姚震峰,37岁,从事钟表维修。他被控于去年7月22日在荃丰中心与荃湾多层停车场之间的天桥,联同十多名男子,非法及恶意伤害男子X。
控方申请押后,以就控罪咨询律政司意见,获裁判官批准。被告获准以3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每周往警署报到2次,并不得接触事主。
案件编号:KTCC17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