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听障妇涉袭警案 辩方反对隐警员姓名 押后下月处理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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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障妇于去年9月8日促美国会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草案的游行中,涉嫌推警员肩膀而被控袭警,案件于上周六(7日)提堂,惟法庭因沟通问题未有安排手语翻译员,案件延至今日(9日)再于屯门裁判法院处理,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控方申请隐去涉案警员姓名,但辩方反对,裁判官最后把案件押后至下月27日答辩,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届时法庭会一并处理匿名申请,被告续准保释。
被告杜娟娟,52岁,报称家庭主妇,被控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指她去年9月8日在中环缆车里和花园街交界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X。
法庭今安排手语翻译员站于被告旁边。辩方反对控方的匿命令申请,裁判官要求双方提交书面陈词,以待下次提讯时处理。被告获准以2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并须每周往警署报到一次,及遵守宵禁令。
案件编号:ESCC29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