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港大校委会议案 冯敬恩及李峰琦将于12月受审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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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冯敬恩(右二)及李峰琦(右三)今早到东区法院应讯。(邓子盈摄)

港大校委会在今年1月26日举行的会议,决定延迟成立研究港大管治的专组,引致在场学生不满及包围校委会主席李国章。事隔半年,时任学生会会长冯敬恩与外务副会长李峰琦被捕以及被起诉,冯敬恩面临四项控罪之多。案件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两人案件合并处理,押后至10月20日作审前覆核,并预料在今年12月15日正式开审,资深大状李柱铭届时将出任冯敬恩和李峰琦的代表律师。

律政司今早提出合并申请,获法庭接纳,预料审讯7至10日。控方表示,两人涉案行为关乎住同一个场合,约有6至7个相通的控方证人,并有超过10小时的录影片段为证据,来自闭路电视、公开渠道如网上片段。据悉,李国章将为控方证人。

冯敬恩获准续以1 万元现金保释,李峰琦则获准以500元继续担保。

鉴于事发已追溯至一月,惹来裁判官杜浩成质疑,控方不旦事隔半年才提控,亦斥责调查完成已久,控方却要再度押后案件,违反法庭命令于今早审前覆核前递交文件。

被告冯敬恩(22 岁)被控刑事恐吓、刑事毁坏及企图强行进入三项罪名罪,另一项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的控罪,则为刑事恐吓的交替控罪;次被告李峰琦则被控当晚在同样地址,涉嫌阻碍公职人员即一消防人员执行公务。

针对冯的刑事恐吓控罪,指冯涉嫌当晚在薄扶林沙宣道五号大楼、即港大赛马会跨学科研究大楼正门门外威胁李国章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令对方受惊。至于作为交替控罪的公众地方扰乱秩序控罪,则指冯高呼“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队冧佢!”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或上述行为相当可能会导致社会安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