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叫“队冧”李国章 冯敬恩冲港大校委会议不认罪 忧同学被控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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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涉今年1月在港大校委会会议期间,触犯刑事恐吓、刑事损坏、公众地方扰乱秩序,以及企图强行进入共4罪,今早(7月2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刑事恐吓罪指冯威胁李国章会使其人身遭伤害,意图令李国章受惊。冯否认所有控罪,案件押后至9月21日审前覆核,冯准以1万元保释,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控方证人。
冯在庭外称担心其他同学被检控
冯在离庭时被问及会否觉得是政治检控,冯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愿进一步评论。但冯关注仍有同学跟进调查,担心有同学会继续受检控。
案件早前由西区警区重案组跟进,冯敬恩于周三(7月20日)被捕,当晚落案起诉。
冯敬恩今早8时许抵达法庭时,有大批学生等公众人士前来旁听,当中包括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热血公民郑锦满等。
冯敬恩(22岁)被指在今年1月26日,于薄扶林沙宣道五号大楼门外高呼“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队冧佢,”因威胁李国章而触犯刑事恐吓。
控罪指他触犯公众地方扰乱秩序,并与其他不知名人士损坏大楼正门玻璃门门框,以及跟其他不知名人士企图以暴力方式进入该大楼。
官质疑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名的控罪基础
案件押后前,裁判官对冯敬恩被控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的基础表示保留,认为控方应重新审视公安条例。裁判官解释,该项控罪基础应为被告意图激发破坏社会安宁,而不是针对早已存在的不和平行为。
主控官则透露,控方将传召4名控方证人,呈上公众影片作证。据悉,李国章为其中一名控方证人,故冯敬恩在案件押后期间不得接触李国章。
案件编号:ESCC235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