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违规霸地近廿年 揭地政总署监管四大问题
申诉专员公署今日公布主动调查报告,批评地政总署未有主动巡查违规占地,事后的跟进亦未能阻止违例人士滥用制度,力数地政总署四大问题:
现时违规者只需向政府申请“规范化”,地政总署便会暂缓执行地契条款,毫无成本之下,相关人士即可在等候审理期间继续违规,赚取利润;即使发现有违规占地的个案,地政总署处理未见积极,搁置多年仍未采取行动,由于政府可藉土地收取租金,此举变相令库房收入减少;遇到市民投诉,地政总署却选择暂缓执法。最后,署方以人手不足为由,不作主动巡查,政府难以掌握全港违规占地的实况。
调查报告列出地政总署在处理违例占地的四大问题要点:
1)违规者提出“规范化”成本低,审理期间亦可获准继续违规经营。
2)延误处理,多个个案搁置多年,亦变相令库房收入减少。
3)已有市民投诉,但署方仍暂缓处理。
4)署方并无统计“占地”情况,亦不掌握涉及土地面积、分布及对库房带来的潜在收入。
目前如有人被发现占用土地或违反土地契约,可分别向地政总署申请“短期租约”或“短期豁免”,将违规安排“规范化”。署方在审批过程期间,一般会暂缓要求业权人纠正或收回土地等执管行动,不过,在此安排下,违规者提出“规范化”无须成本,等待申请结果期间亦可继续违规,容易被人滥用。
申诉专员公署调查报告显示,2012至2014年间,共有613宗违规占地个案向署方申请以“短期租约”方式规范化,其中最长的审批时间超过4年。如申请获批,违规人士将要向地政总署缴交租金,署方现时暂缓处理,变相可能令政府少收租金。
地政总署2013至2014年度共处理322宗申请“短期租约”个案,全部涉及政府土地都在新界,分布在沙田、大埔、元朗、元朗、西贡等地。而署方以随机方式审视其中30宗个案,非法占用的土地大多用作私人花园、货仓、露天茶座、停车场等,涉及面积介乎3至400平方米不等。
至于违契下申请短期豁免方面,相关改动要得城规会批准,而地政总署须在4个月内完成审批。不过,目前审批时间偏长,其中最长审批时间同样历时超过4年。违规用途包括在农地上搭建货仓、改划作停车场、将工业大厦单位改作食肆、店舖,以及在大厦天台装设流动通讯发射站。
申诉专员报告又发现,地政总署一般都会暂缓执行契约条款,取缔违规人士,即使遇到市民投诉,署方亦未见跟进。报告当中的两个例子,正显示目前制度的不足:
个案一:违规近廿年 地政被动处理
1995年9月,一名女士非法占用其村屋外政府土地,经营露天茶座;违规者向政府提出“规范化”申请。翌年12月,地政总署回复指,因村民反对,申请不获批准。不过,1997年署方同意再次就该女士申请咨询村民意见。虽然仍有村民反对,署方在1998年11月批准“短期租约申请”,但要求该女士要解决居民提出的反对意见。
扰攘至2001年,亦即该女士首次申请后6年,地政总署再次去信申请人,要求她处理村民反对,才会继续处理她的申请。署方在2003年再次巡视该处,发现茶座仍在经营;2012年再次巡查,该位置已被另一茶座占用,至2014年6月巡查时仍然如是,违规情况近20年仍未解决。
报告批评,地政总署未有当机立断处理问题,导致模棱两可的情况持续近20年。违规人士一直占用政府土地图利,政府却未能收取租金。
个案二:改划被拒 政府迟迟不执法
2004年,一名村屋业主申请将其地下改作办事处用途,以及使用邻近政府土地陈列货品。政府向该业主表示,改划土地前要先得城规会通过。申请人2005年向城规会的申请改划,但3个月之后被拒。及后,政府多次去信该村屋业主,要求他纠正违规情况,但一直至2015年,村屋业主迟迟未有行动,政府亦未有实际措施,取缔违规情况。
报告指,相关申请一直未获城规会申请,地政总署亦一直知情,但署方未有正视,搁置个案多年。
另外,今年6月,有传媒揭发劳工处前助理处长麦世耀在石澳东丫背村占用官地多年,建造8座豪华独立屋,加建花园、玻璃屋、私家码头等设备,总楼面超过8万平方呎。申诉专员刘燕卿早前表示,署方紧密留意事件发展,若有迹象显示地政总署在监管寮屋制度出现疏漏,公署会考虑作出主动调查。不过,今次调查报告虽然列出多个非法占地的例子,却并未透露违规占地的确切位置。
地政总署回应表示,大体上接纳公署的调查结果,并会继续跟进报告中的五项建议。署方又称,因资源所限未能定期主动巡查,但亦决定收紧“规范化”程序,除受“特殊因素”影响的例子外,将不会暂缓执管行动,亦会考虑向违规者收取“暂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