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袭警案】警供称遭矮一个头地盘工踢伤:大只唔代表大力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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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地盘工被指在去年9月于屯门V City外的警民冲突中袭警,案件今午继续在屯门法院审理,有警员作供指被告不听从警告离开,被捕后仍挣扎,更踢其左面近唇部位。惟辩方质疑警方当时非法拘捕,又指声称被袭警员比被告高出一截,警员更蓄意束住被告衣领,被告才会踢向对方,警员不同意并说:“大只唔代表大力。”
另一警长作供时,被辩方律师发现其手掌写了字,警长解释,因怕记错两名同袍的警员编号,故把资料写在掌心,他否认不诚实,又向辩方表示歉意。

被告庄子东否认袭击两名警员。(林乐儿摄)

庄子东(64岁)被控于去年9月22日,在V City外马路袭击警署警长严洁贤及警员戚健晖。

警员指被告被制服后仍挣扎

警员戚健晖供称,被告走近防线用手拍盾,然后把伞扔向盾牌。因被告妨碍推进,又不理警告,遂上前以涉嫌阻差办公拘捕被告。戚形容对方不合作,制服在地时面部朝地,继续挣扎。他锁上手铐后,见对方辛苦而扶起对方,让他坐在地上,却被踢中左面近唇部位置。戚又称看到被告用雨伞掷盾牌。辩方多次重播传媒片段,见被告雨伞扔到地上,但戚仍坚称被告是把伞掷向盾牌。

大只唔代表大力

戚又否认曾2度用力拉扯被告衣领。他称遭被告捉住防暴背心,后退时被告亦随之倾前;他不同意被告当时失去平衡而只可扶著他。戚认同他比被告高出一个头,但对于辩方形容他力气大,就反驳道:“大只唔代表大力。”

辩方质疑戚把被告扯入防线的做法,戚解释外边有人掷物,他需保障自己及被告安全。辩方指片段显示在旁警员正在驱散被告,指挥官亦用咪高峰叫被告离开,戚称当时没有留意。辩方再道,有警员已把被告推到防线外5至10米,戚根本无理由拘捕他,戚不同意。

辩方形容,其他警员劝喻被告离开,戚却激动地扯被告衣领、拉入防线,单方面升级武力。戚表示不认同,亦否认属非法殴打或拘捕。

警员戚健晖(右)被盘问时认他高被告庄子东一个头,又补充说“大只唔代表大力”。(林乐儿摄)

若被告合作便不用拉入防线

对于辩方指他把被告摔在地上,戚辩称若然对方一早合作,便毋须拉入防线并按地制服。被问及被告颧骨肿胀是否因他制服造成,戚称有可能但不确定。辩方又指,被告被他蓄意束住衣领,感到窒息,因双手被扣上,才用脚往上踢。戚不同意,重申是应被告要求才再次让他转换姿势。

医疗报告指戚下唇疼痛,他表示曾告知医生左面颊近唇部被踢,不知为何报告没提及左面颊。

警长钟志豪作供时被辩方发现他手掌写字。(林乐儿摄)

警方作供被发现手心写字

警长钟志豪则供称,被告当晚11时多走向防线,向警员称:“我要同你哋只揪。”面色似有喝酒,被告随后把长伞掷地,钟加以劝告,并叫在旁的年轻男子带被告离开,被告未有听从,更大力推警署警长严洁贤的胸口,故把被告拉离开防线,期间又见被告踼向戚的嘴。

辩方其后请钟示范被告推开警长严洁贤的动作,钟张开双手时,被律师见到钟的左手掌写上东西,钟表示怕记错案中两位同袍的警员编号,故将之写在掌心,控辩双方查看后,钟补充亦写有第二次拘捕的时间。辩方质疑钟未有主动供出,直指他是不诚实证人,钟承认不希望辩方发现,同时重申怕记错数字,并表示歉意。

裁判官宣告表证成立,案件明续。

案件编号:TMCC193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