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涉袭警】高振邦指区多次喊叫 认为不必将扩音器队埋耳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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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涉于去年7月“九龙大游行”后用“大声公”袭警案续审,警察四点记者会主持人高振邦警司继续作供,他接受辩方盘问时,否认未有理会在场的区,又指当日区大部份时间用喇叭向他叫喊,同在场的立法会议员谭文豪却没有使用扩音器,令其注意力都集中在区身上。高又承认现场有沟通需要,惟认为不必将扩音器“队埋耳度”。

警司高振邦同意现场需要沟通,惟觉得无必要将扩意器“队埋耳度”。(林乐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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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区诺轩(32岁)被控两项袭警罪,指他于去年7月8日凌晨油麻地至旺角一带,袭击警员关志豪,及传媒关系组警司高振邦。

区想得到高的关注但不获理会

警司高振邦接受辩方盘问时称,不同意区大部分时间都将喇叭朝上,又指区大部分时间都用喇叭向他喊叫。

辩方指区想得到高关注但不获理会,高不同意,称当时有回应对方,但现场有其他事务要处理,并解释,当时在旁还有另一名立法议员谭文豪,谭当时没用使用扩音器,这令他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区身上。高警司认同当时环境吵杂,亦有沟通需要,惟他认为无必要将扩音器“队埋耳度”。

诊症医生无耳鼻喉科专业资格

曾为高撰写医疗报告的东区医院顾问医生黄宇晖,亦被传召作控。黄医生称他有家庭医学专科资格,但并无耳鼻喉科资格。他称为高作检查时,发现高在4000及2000赫兹范围时,其听力分别损失30及25分贝,即在相关音频中,需要以较一般大声的声音才听到。控方欲追问黄初步诊断高的结果为急性听力损失,这是否吻合高所述的经过,辩方即反对指证人没有相关专业资格作答。黄医生最后称他未必适合回答。

裁判官宣告表证成立,区决定不自辩,亦不传召证人,案件明天将作结案陈词。

案件编号:KCCC25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