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长供称9.22遭六旬地盘工推胸口 口供未提因写漏
反修例运动引发连串抗争,有示威者去年9月22日晚包围屯门警署,警方在附近设防线,期间六旬地盘工涉嫌袭警。地盘工否认两项袭警罪,案件今(22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开审。警署警长作供指被告用伞拍盾牌,及推他胸口。辩方重播案发片段后,他确认被告只用雨伞掷地,未有拍盾。辩方又质疑其书面证供没写明被推的部位,警署警长则坚称受推撞,但“写漏”是胸口位。
被告庄子东(64岁)被控于去年9月22日,在V City外马路袭击警署警长严洁贤及警员戚健晖。
警方举蓝旗人群未散去
警署警长严洁贤供称,当晚上级通知有人在杯渡路近乡事会路的十字路口堵路破坏,遂于10时半左右在该处设防线。他指,防暴警员持盾筑成人墙,一百米外有百多名示威者。警方曾举蓝旗警告,但众人未有散去。
严称被推心口
严续道,期间拿著黑色长伞的被告走向防线,用粗口骂警员,及用伞拍打圆盾。被告不理警告,其后扔掉雨伞,继续谩骂。严称,因听到吵闹声而由后方行到被告面前,对方突然推他心口,及扫掉手上的警棍。被告随即被同袍拉开,纠缠后被捕。
控方其后播出传媒的直播片段,显示被告走向防线至被捕的过程。被告最初指骂警方,又将雨伞掷在地上,后来与警方有身体接触。
认未见被告击打警盾
辩方大律师郭憬宪质疑,严将此案与其他警民冲突事件混淆。他指出,严在案发后4日录取的书面口供,并无提及雨伞拍打圆盾。严回应最初身处后排,同袍及盾牌遮挡其视线,他承认只目睹被告向防线挥舞长伞,未有看到直接击打盾牌。严最终撤回拍打盾牌的说法。
辩方重播片段后,严再确认被告从未用伞拍盾,但坚称没有将其他警民冲突事件与此案混合。
口供未提推胸口因为写漏
辩方续道,书面口供没有说明推撞的部位是胸口。严称当时“写漏”,强调被推过程少于一秒,未能完全肯定是胸口位,他不认同被告的力度轻。就扫跌警棍一说,辩方质疑是严拨开被告时自己“甩手”,严不同意。至于被告是刻意或意外拨掉警棍,他表示不清楚。
案件编号:TMCC193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