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人员直播镜头前展示记者身份证 消息︰两警须接受训斥
撰文: 韦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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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6日大埔超级城冲突中,《立场新闻》记者的身份证资料遭警员刻意在直播镜头前面展示。于周日(19日)中环遮打花园的集会前,一名《立场新闻》记者被警方截查时,再有警员将其身份证在镜头前面展示长达一分钟。消息指,涉事的两名警务人员已接受训斥,指他们对个人私隐保障的敏感度不足,并会配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调查。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今日在出席区议会后回应指,已经训斥相关警员,希望同类事件不会再发生。
两次发生同类事件,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周一(20日)曾于电台节目解释,警员不知道事主是记者,亦不知道事主正用手机做直播,警方会再了解事件。至于去年12月26日大埔超级城冲突中《立场新闻》记者身份证资料遭警员刻意在直播中展示,郭嘉铨亦指,该名记者已向投诉警察课作出投诉,警方正调查事件,会训示警员加强注意个人私隐问题。
消息指,两次事件中的涉事警员,均已接受训斥,指他们对个人私隐保障的敏感度不足,会配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调查。消息指,由于记者已作出投诉,按既定程序,投诉警察课会调查,并经监警会审视后认为有违纪成分,会再内部纪律处分。
对于两度有记者个人资料被警务人员在直播镜头前正面展示泄露,香港记者协会曾发声明批评事件。私隐专员黄继儿昨日(21日)强调,会再向去信予警务处处长,提醒警员在法例上保障私隐的要求及规定。
其中一位被展示身份证的《立场记者》陈朗升回应指,认同警务处长作出回应,但认为只是“训斥”反映不到严重性,根据《警察(纪律)条例》,初级警员违反纪律行为,由轻微至严重有8种惩处,但无“内部训斥”一项,质疑“是否轻微得不得了呢?”并指出私隐署是没有调查权的,专员只能将案件交由警方调查,而且发生了两次同类事件,认为警方应有更清晰的纪律行动,向公众展示执行私隐条例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