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珊立法会公众席示威被入罪 获准上诉至终院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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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区议员方国珊及两名助理前年在立法会两度审议“一堆一炉”期间,联同多名将军澳居民于立法会公众席上抗议,高举写上“毒气集中营堆填区”的标语及大叫“无耻”。三人经审讯后被裁定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的行政指令,妨碍执行职务的立法会人员罪名成立,各罚款二千元。方国珊早前遭驳回上诉,今午成功于高等法院取得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证明书,惟其助理方裕政的上诉证明书则不被批可。

方国珊庭外认为有关裁决不公义,连审计处都裁定过有关计划错误,但现今连小众发声都不许,更以刑事来对少数人作出起诉。方国珊透露,其助理方裕政将会对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

方国珊代表律师表示,应考量现今社会此刻状况,应届立法会的投票率更达回归后新高,当选议员亦有许多新脸孔,证明社会更关注立法会行政和政治议题,然而至今都未有终审院案例就立法会行政指令作出指引。代表律师认为,公众有权得悉立法行政指令的界线,例如什么为犯法,什么为合法,故本案涉及广大而具重要性的法律观点,应交由终审法院厘清。高等法院终批出证明书,押后书面陈词。

案件编号: HCMA66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