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家族成员求回购南沙项目 霍英东基金准押后交抗辩书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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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家族爆发争产,案件曾达成和解。惟长房三子霍震宇等上诉后,获准重开案件。胞姐霍丽娜之后入禀,要求家族公司回购价值逾90亿元的南沙发展计划的权益。而被告之一的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要求延迟交抗辩书。高院今(16日)获批准申请,准它至本月24日或前才交抗辩书。
原告霍丽娜早前在入禀状,指由家族公司持有的南沙权益,虽已售予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但合约定有回购条款,可在十年内购回股份。但因霍震霆及震寰的误导,原告不知道有回购条款。
原告要求家族公司行使权利,回购南沙发展计划的权益,并转到由长房成员新成立的公司。
案件编号:HCA 2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