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汇丰设施被毁 男子认罪判戒毒所 有组织愿代赔20万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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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汉声称因不满汇丰早前冻结“星火同盟”银行户口,因而到上水汇丰破坏自助柜员机,被控以一项刑事毁坏罪。染有毒瘾的无业汉早前承认控罪,今被判入戒毒所。另外就汇丰的损失,辩方透露被告愿意赔偿汇丰20万元的损失,而今亦有组织带同全数现金到法庭,愿意代被告支付赔偿。惟裁判官指赔偿金额超越其权限,著有关人士与汇丰商讨赔偿事宜。

被告王绘豪在粉岭法院承认刑事毁坏罪。(资料图片)

被告王绘豪,34岁,被控于2019年12月30日,在上水龙琛路,上水广场地下汇丰理财易中心,损坏两个广告灯箱、五块强化玻璃、一部入票机、两部存钱机、及4部柜员机。

被告称因社运失业半年

辩方今进一步求情时指,被告还押后期已深切反省,他因社会运动已失业半年,靠储蓄为生,其母因此要申请综援支持他的生活。辩方指其母年事已高,又患有高血压,故被告不会再参与示威活动,并会找工作以便日后照顾母亲,望法庭可采纳戒毒所报告的建议,判被告入戒毒所。

有组织带全数20万现金到庭

控方修正维修费用实为若20万元,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愿意赔偿汇丰20万损失,亦有组织今日带同全数现金到法庭代被告支付。不过裁判官苏文隆称因权限问题,无法颁下赔偿令,著双方用其他程序处理。

一名身穿蓝外套的中年男子疑代表该组织到庭付赔偿金,惟记者上前询问时,该男子表明不愿透露组织名称,而散庭后该男子亦有与案件主管商讨赔偿事宜。据了解,该组织会与汇丰私下接洽商讨支付赔偿金的方法,惟汇丰暂未决定要直接收取款项还是循民事途径索偿。

圣诞至元旦期间,汇丰多间分行遭破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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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冰毒吸食者

苏官判刑时指,被告经医生检验后,被发现染有毒瘾,为冰毒的吸食者,考虑到事发时他未有携带其他违禁品,事件中亦没有人受伤,及被告愿意赔偿汇丰损失,故判他入戒毒所。

被告犯案时伤右手血迹留现场

案情指,案发当日中午1时许,该理财中心的一名职员见到被告拿著钳击向两个广告灯箱及5块玻璃,之后入到中心内,再击向入票机、存款机及柜员机等,被告当时有戴眼罩手套,他进行破坏时亦伤及自己的右手,并在现场留下血迹,然后逃去。

控方修正维修费实为20万

警员接报到场调查,并在约1小时后见到一个与袭击者衣著相似的人在附近正准备上的士,他的右手仍流著血,警方遂上前拘捕。被告警诫下承认毁坏汇丰的财物,并称他因为不满汇丰最近冻结“星火同盟”的户口,他因愤怒而犯案。

控方于上次聆讯时透露被损坏财物所涉的维修费为10.2万元,惟控方今表示“隔咗段时间”,维修费现为20万元。

案件编号:FLCC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