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汇丰柜员机等财物被毁 无业汉认罪涉维修费逾10万元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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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冻结星火兑现汇丰发出的本票,之后有人在网上表达对汇丰不满,一名无业男子涉嫌在周一(30日)在上水的汇丰的自助柜员机大肆破坏,被控以一项刑事毁坏罪,案件今(2日)在粉岭法院提堂,被告承认控罪,被毁的柜员机等涉及维修费达10万元,判官把案押后至本月16日判刑,以候被告的戒毒所报告,期间须还柙看管,裁判官著被告有心理准备要坐监。
被告王绘豪,33岁,被控于2019年12月30日,在上水龙琛路,上水广场地下汇丰理财易中心,损坏两个广告灯箱、五块强化玻璃、一部入票机、两部存钱机、及4部柜员机。
被告毁坏财物时伤右手
控方案情指,案发当日中午1时许,该理财中心的一名职员见到被告拿著钳击向两个广告灯箱及5块玻璃,之后入到中心内,再击向入票机、存款机及柜员机等,被告当时有戴眼罩手套,他进行破坏时亦伤及自己的右手,并在现场留下血迹,然后逃去。
警员接报到场调查,并在约1小时后见到一个与袭击者衣著相似的人在附近正准备上的士,他的右手仍流著血,警方遂上前拘捕。
不满汇丰冻结星火户口
被告警诫下承认毁坏汇丰的财物,并称他因为不满汇丰最近冻结“星火同盟”的户口,他因愤怒而犯案。
被告所毁坏财物所涉的维修费用为10万2千元。
案件编号:FLCC 1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