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取九旬妇5万电骗款囚40月 官:没良心的人才会欺骗婆婆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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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柏兴在区域法院认罪。(资料图片)

九旬老妇接到电骗电话,以为儿子为朋友做担保后被追债,更被债主殴打,遂按骗徒指示,将5万元放入胶袋及弃置垃圾桶,其后得悉儿子无事,仍不想报警,但儿子看电视得知同类骗案,决定向警方求助。碰巧警方在另一同类案件中拘捕一名负责收款的内地男子,并发现与老妇受骗的案件有关。该内地男子今早在区域法院认罪,并称他只是“驳脚”,法官沈小时判刑时直言,只有无良心的人才会欺骗婆婆,又严斥骗徒行为极之卑鄙,没有良心,判被告入狱40月。

被告林柏兴(26岁)承认洗黑钱及串谋洗黑钱共两罪。辩方求情指,无业的被告受朋友指使犯案,并向警方承认只作跑腿,及保证不会重犯,又指同情婆婆被骗。

官指同类案件普遍 加刑三分一

惟法官沈小民对被告声称同情婆婆的说法表示怀疑,又严斥骗徒针对长者容易相信他人,及关心家人的心态而骗取金钱,严斥骗徒行为极之卑鄙,是邪恶的人,没有良心,无道德可言,只有恶毒的意念。

沈官又指,案中骗款虽只涉5万,但对92岁的老人而言,这笔钱可能是一生的积蓄,只有没有良心的人才会骗去婆婆的金钱,又引述控方的数据指,电话骗案的数字,去年电话骗案的骗款高达3亿1千多元,而截至今年头8个月,已录得1亿2千多元,考虑罪行普遍性及对社区受损程度大,认为应予以加刑三分之一至总刑期为40月。

男事主与骗徒通话时往警署报案并成功破案

案情指,今年5月23曰,92岁的女事主邓瑞葵接到电话指,其子为朋友作担保,借款20万,因朋友无力还款而被债主殴打,并向她索款以释放其子。老妇担心儿子安危,最终按骗徒指示将5万元放入胶袋及弃置垃圾桶。老妇其后联络儿子,惟儿子指从没做担保人,但老妇以为儿子只是不想承认,故没有报警,儿子最终看到新闻指警方拘捕到与电话行骗有关的疑犯才报警求助。

翌日,骗徒再致电另一男事主庄伟国(60岁),一个自称是他的儿子高呼求救,声称被人打至流血,及要求赎金30万,庄期间一直与骗徒保持通话,并前往警署报到,便衣警趁事主交钱时把被告拘捕。被告警诫下称“我驳脚㗎咋”,并与警方会面下称,其友人“大三元”叫他到香港收钱,并给予他1500来港。

案件编号:DCCC6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