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国家做嘢”参与电骗案 女管房取钢琴家20万元囚3年
内地出生并曾在美国生活的女酒店管房,声称被“公安局”骗去200万元后,获内地公安委派国家任务,更获发“警察委任证”,到82岁女钢琴音乐家跑马地的寓所收取20万元电话骗案骗款,她被捕后仍坚称:“我上嚟收钱都系帮国家做嘢。”
法官陈广池早前裁定少妇串谋洗黑钱及管有虚假文书罪成,今(7日)判刑时直言,他不相信被告的“洗脑式”思维,亦不信她是盲目地执行指令,更称不论她先前是否被骗,都不足证明她就不会干犯本案,故判少妇入狱3年及颁下赔偿令,向事主归还5000元。
被告曾献娣(30岁)被裁定两项串谋洗黑钱罪及一项管有虚假文书罪成。
辩方求情引述被告的心理报告称,被告智商正常,思路清晰,没有心理问题,但容易受人影响,亦很少与人分享她的问题,因过分服从而犯下本案,重犯机会低。被告亦是另一宗骗案的受害人,她一生积蓄被骗走,已没能力还款予事主。
被告曾不问丈夫把夫妇一生积蓄汇走
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任酒店管房的被告没案底,2000年来港时曾有适应困难,但之后努力克服,2006年移居美国,两年后结婚,并于前年回流香港。陈官指,被告对“刘检察”及“胡长官”言听计从,声称怕丈夫被公安拘捕,竟不与结婚八年的丈夫商量,便自行、甘愿,将一生积蓄以电汇方式汇走。
陈官续称“清者自清,何须多虑”,又指被告不理会香港政府慎防被骗的宣传,急著为公安“出任务”,更大义凛然地认为自己正帮助别人。陈官直言不相信被告“洗脑式”的思维及行径,并盲目执行指令,愈听被告的证供,更觉其供辞加倍空洞,是“张开双眼的谎言”,形容被告的行为是将30多年的人生历练一扫而空。不论被告在案中受骗,亦不能排除她不会犯下本案,亦不会揣测被告的犯案动机。
陈官:被告有机醒觉 反再下手
陈官指被告绝非没有如梦初醒的机会,但她反而进一步协助骗徒向82岁女事主下手。她在案中的角色不轻,向事主骗去20万元后,她听从指示将5000元留下,在5天后竟食髓知味再叫事主准备30万港元,幸好事主当时已报警求助。被告判囚3年,须归还在身上属于事主的5000元。
案情指,去年7月24日,1978年来港、毕业于北京中央音乐学院的女钢琴音乐家黄安爵(82岁)收到自称是中联办职员的电话,指其中银户口卷入欺诈案,要求她提供个人资料和银行户口结余,及需交出20万元现金证清白,称稍后将有廉署人员到她家收钱。同日,被告挂上伪造警察委任证到事主寓所收钱,要求事主签署伪造的“资金监管保证单”。事主事后怀疑受骗报警。被告于同月29日再登门收钱时被警拘捕。
案件编号:DCCC11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