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电讯公司外勤员涉爆警员亲友资料案 将转区院审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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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警务人员及其亲人被“起底”,资料并在网上流传。电讯公司外勤员涉从公司电脑取得警员亲友的资料,并向一个Telegram群组的版主“爆料”,因而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及串谋披露未经资料用者同意而取得个人资料罪。案件今(15日)再提讯,控方表示将会转介此案至区域法院处理,亦申请禁止传媒或任何人发布可以辨识事主身分的资料。裁判官批准申请,案件下月25日,以让控方准备转介文件。

被告陈景僖,32岁,报称外勤员,被控两项罪名,指他于今年9月9日,取用一部属于电讯公司的桌上电脑,并取用一名中国籍男子陈某的资料,包括其固网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并发布给其他人。

被告又被指与Telegram帐号@tanakayotsuba的使用者,串谋披露该陈姓客户的资料,包括其全名、身份证号码及电话等,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警方会向事主取创伤报告

控方今表示押后期间已索取了法律意见,将会转介此案至区域法院,警方亦会向本案事主索创伤报告。控方另称基于案件性质及考虑到事主的意愿、利益,向法庭申请将事主以“中国籍男子陈某”代表,亦禁止传媒或任何人报道可辨识事主身份的资料,而辩方不反对申请。

裁判官最终准案件押后至2月25日再提讯,以便控方准备转介文件,亦应控方要求批出禁止报道令。

案件编号:KCCC24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