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食卫局全速修例纳入法定须呈报传染病 本周内刊宪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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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正爆发病因未明的病毒性肺炎,本港高度戒备。不过,昨天就发生了有本地怀疑患者要求离院,拒绝隔离的情况,有医护担忧会引发社区传播。事件亦揭露当局在现行法例下,无权力要求病人留院隔离。
食物及卫生局今日(6日)晚上发稿指,会全速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的工作,把“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纳入为法定须呈报的传染病,预计在本周内刊登宪报。
刊宪后,“武汉肺炎”纳入法例监管传染病。根据有关条例,当有关疾病列入法定须呈报的传染病后,当局有权将其列入相应规例中的“指明疾病”,要求怀疑患者留院隔离,如同现时处理怀疑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患者。

陈肇始今日根据“对公共卫生有重要性的新型传染病准备及应变计划”,召开严重应变级别督导委员会会议,与多个相关政策局和部门讨论最新情况以及防控措施。(政府新闻处图片)

增需呈报“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在1月4日表示,计划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将新型或对公共卫生构成影响的传染病纳入条例,期望有关修例能在数星期内完成。不过,有传染病专家及前线医生直言,如需要数个星期才可以修例属太慢,已错过防疫的最佳时间。

食物及卫生局今天根据“对公共卫生有重要性的新型传染病准备及应变计划”,召开严重应变级别督导委员会会议,与多个相关政策局和部门讨论最新情况以及防控措施。会议决定,全速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的工作,把“严重新型传染性病原体呼吸系统病”纳入为法定须呈报的传染病,预计在本周内刊登宪报。

如纳入《规例》指明疾病 受隔离令规管

现时法例第599章 《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的表列传染病有50种,包括括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沙士,SARS)、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鼠疫、麻疹等,不包括未知的疾病,如今次武汉的不明病毒。刊宪后,“武汉肺炎”纳入法例监管传染病。

根据有关条例,当有关疾病列入法定须呈报的传染病后,食卫局局长可订立规例,为防止任何疾病、疾病的来源或污染传入香港、在香港蔓延及从香港向外传播,可禁止或规管“任何人进入香港、在香港境内活动或离开香港”、“将任何人、物品或地方隔离或检疫”。相应的第599A章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便将沙士、MERS及广泛耐药结核病等七种传染病列为指明疾病,卫生署可对患者发出隔离令。

因应中东呼吸综合症属于指明传染病,卫生防护中心透过与本地公私营医院、私家医生及在各口岸的监测机制一直进行,入境旅客及市民如最近曾到访中东地区,并于14日内出现相关病征,会被列为中东呼吸综合症怀疑个案处理,并送往公立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直至样本对中东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呈阴性反应为止。

第599A章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指明疾病

(a)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
(ab)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
(b)新型甲型流行性感冒
(c)广泛耐药结核病
(d)鼠疫
(e)天花
(f)病毒性出血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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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相关部门均需保持高度警觉

陈肇始表示,现时香港无发现与武汉相关的严重肺炎个案,但武汉出现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群组个案可被视为一种“对公共卫生有重要性的新型传染病”。因应武汉肺炎病例群组个案数字上升及最新情况,各相关部门均需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加强预防措施。政府会密切留意世界卫生组织的风险评估和建议,并会继续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监察武汉肺炎病例群组个案的最新情况,因应情况更新监测准则和化验策略。

“对公共卫生有重要性的新型传染病”指此前不知道能令人类致病的病原体所引致的任何传染病,但由于其特性或已改变,故不论其是否具备在人与人之间有效地传播的能力,人类亦会受到感染。这类疾病可能在国际间传播,引致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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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市民外游勿到街市及吃野味

当局指,各部门已按照准备及应变计划加强防控措施,例如卫生署已致函全港私家医院、私家医生和中医师,呼吁加强留意及通报符合扩大监测范围,即病人出现发烧及急性呼吸道感染征状或肺炎病征,并曾于病发前14天内到访武汉。

当局又提醒,市民如出现呼吸道感染病征,应戴上外科口罩,不应上班或上学,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的地方,及尽早向医生求诊。至于外游时,应避免接触动物(包括野味)、禽鸟或其粪便;避免到湿货街市、活家禽市场或农场;切勿进食野味及光顾有提供野味的食肆;从外地回港后,若出现发烧或其他病征,应立即求诊,告诉医生最近曾到访的地方;并佩戴外科口罩,以防传染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