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房疑为电骗集团收款案 揭骗徒屈事主犯经济罪后又屈她犯毒品案
酒店女管房涉嫌为电话诈骗集团收款,从而被控两项串谋洗黑钱罪,案件今午在区域法院续审。控方读出八旬女事主黄安爵的口供,指她接到讹称是中联办职员电话,指她涉及经济犯罪,叫她交出20万以表清白,事主按指示交款予一名上门收钱的“廉署人员”。惟三日后又再接来电,指她犯了毒品案件,要多缴30万。事主在家等人上门收款,却发现收款人竟然又是“她”。
由于年逾八旬的受害人黄安爵不出庭作供,控方在法庭同意下读出黄的供词。黄称她去年7月23日收到自称为中联办职员的电话,指她卷入经济犯罪,黄不虞有诈,便向对方和盘托出家庭状况、身份证号码和储蓄状况等个人资料。对方声称要接驳到上司,警告她事件高度机密,不可向人透露,并须交出20万元证清白。
黄便按指示,于翌日在户口提出20万元,并在家交予登门取款的被告曾献娣,31岁。被告接过款项后,集团还再次致电事主,叮嘱她要保重身体。
指称犯经济罪行后三又又指事主涉毒品案
交款后的三日后,再有声称警官的人来电,再指黄卷入另一宗贩毒案件,须交出30万元证清白。黄便从银行取出2万美元(即约15.6万港元),惟对方称不够,要黄再取15万元凑数。黄的外甥女得悉事件,叮嘱黄报警。黄遂在警方监察下,佯装再要完成交款,待对方再上门收款时让警方采取行动。
收款人再次登门时,黄认得这名声称是廉署职员的是同一人,即被告人曾献娣。黄指被告第一次登门时,被告曾出示过证件,并要她签5份文件;第二次登门后又拿出两份收据。
法官称考虑加控被告制造虚假文书罪
法官陈广池正咨询控辩双方意见,指不论被告人声称同样被骗的说法属实与否,却有证据显示她涉嫌假冒公职人员做假证,表示考虑加控被告制造虚假文书控罪。
被告曾献娣否认两项串请洗黑钱罪,指她去年7月24日,将涉案的20元万兑换成人民币,并汇款至内地。她较早前向法庭声称,她曾向警员称是被派为国家做事,惟警员没有理会。
案件编号:DCCC11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