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鲤鱼门道翻车意外 女死者家人及一伤者入禀索偿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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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巴3年前在鲤鱼门道行驶时翻侧,造成1死20伤意外,其中女死者更撞至身首分离,早前已就危驾致他人死亡及危驾致他人受伤两罪被判囚45个月。案中伤者及死者的遗产管理人昨(2日)入禀向肇事司机及城巴索偿。

肇事司机文振鹏在区域法院承认危险驾驶。(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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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为彭国梁(译音)及死者钟仪华的遗产管理人何少昌(译音),被告为文振鹏及城巴。入禀状指,基于被告的疏忽,原告会就2017年1月14日在观塘鲤鱼门道所酿成的交通意外索偿。

女乘客当场死亡

翻查报道,文振鹏于2017年1月14日夜晚,危险驾驶城巴681号由中环前往马鞍山,期间超速并于鲤鱼门道翻侧。案情指,意外导致1人死20人受伤,其中42岁女死者当时与丈夫一同乘搭涉事巴士,女死者的头部被撞至分离,当场死亡。

车长认驾驶时身体不适

车长警诫下承认案发时身体不适,感到晕眩和视线模糊,及后眼前一黑,他即扭右軚,巴士便撞向石壆,他终承认危险驾驶致他人死亡罪及危险驾驶致他人受伤罪,被判囚45个月,停牌5年及要修读驾驶改进课程。

案件编号:HCPI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