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逾580场地漏交图则致执法暂停 申诉专员批评无指引无监察

撰文: 黄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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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共有接近1,800个公众游乐场地,包括公园、泳滩等。申诉专员公署今日(12日)证实,康文署有583个场地未完成存放图则于土地注册处程序,致未能执法,包括吸烟定额罚款及管制摆卖、唱歌或弹奏乐器等法例。
公署今公布主动调查报告,批评康文署在是次发现遗漏前一直没有为存放公众游乐场地的图则制订明确指引,既没有主动监察存放图则的进度和备存记录,亦与地政总署欠缺妥善沟通及协作。
公署亦发现,虽然康文署在补回存放所有图则后,已检讨有关安排并修改指引,但公众游乐场地启用初期未存放图则的情况将来仍有机会出现。

申诉专员公署批评康文署在事前没有为存放公众游乐场地的图则制订明确指引,亦与地政总署欠缺妥善沟通及协作。(资料图片)

申诉专员公署报告指出,《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的英文文本没有订明公众游乐场地的图则必须存放于土地注册处,然而中文文本却订明显示场地界限的图则必须存放于土注处。康文署解释,署方一直是按照英文文本行事,因而对公众游乐场地的图则是否必须存放于土注处没有严格规定。

康文署一直无指引 各分区办事处各自行事

然而公署调查发现,有超过一半的公众游乐场地完成存放图则程序,认为反映康文署多年来都没有察觉或理会各场地存放图则的工作不统一的问题,亦没有就条例所提及的存放公众游乐场地图则之要求订立明确的规定或工作指引,以致各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各自行事。

公署又批评,康文署以往没有设立中央资料库以记录、统筹和管理公众游乐场地图则存放的资料,该署总部亦没有备存相关记录。当存放图则于土地注册处的程序完成后,相关图则只是由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存档,而该处亦无须向总部汇报相关工作的进度。由此可见,康文署从来没有监察存放图则的工作。

早前康文署被揭发583个场地未完成存放图则于土地注册处程序,致未能执法。(资料图片)

拟备及存放图则工序需时长 新游乐场或有一年执法“真空期”

公署又指,康文署及地政总署的分区办事处以至总部之间,均没有就相关工作的进度或流程,设立恒常的沟通机制或进行定期检视,以致未能有效监察存放图则的进度。另外,调查报告又称,拟备及存放图则的工序一般需时约半年至1年,新启用的公众游乐场地可能会出现长达1年甚至更长的执法“真空期”。

虽康文署事后已提出了改善措施,包括更新有关启用公众游乐场地之内部指引。然而公署指,更新后的指引并未见有明确的指示及具体的措施,确保在相关场地启用时或正式从其他部门接管而成为《条例》所定义的公众游乐场地时,图则已存放于土注处。

荔枝角公园部分地方尚未完成相关图则存放于土地注册处的程序。(资料图片)

公署建议康文署制订明确指引,指示职员必须为各公众游乐场地拟备图则,以及按法例要求将图则存放于土注处;亦须严格规定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须定期向总部汇报图则存放工作的进展,以防遗漏。另外,康文署亦应检讨现行公众游乐场地刊宪和启用的程序及安排,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以杜绝执法“真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