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及其家属要求禁“起底”案 官准续临时禁令 记协求加入诉讼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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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修例运动开始后,有不少警员被网民“起底”。律政司及警务处处长因应情况,日前入禀高等法院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当中包括住址、社交媒体帐号及照片等,而高等法院早前亦批出临时禁制令。律政司今(8日)申请延续临时禁制令,而香港记者协会加入诉讼,要求记者可豁免于禁令。法官认为现时的“起底”情况确实严重,并指市民即使有不满亦不应以违法来应对,但也考虑到新闻报道不应受影响,最终批准延续临时禁制令,亦批准在《私隐条例》下定明的“新闻活动”可获豁免。今日亦有到庭的杨健兴对法庭决定表示欢迎。

记协主席杨健兴对法庭豁免新闻报道表示欢迎。(李慧娜摄)

原告为律政司司长及警务处处长。原告在入禀状指,有鉴于针对警员的“起底”行动,对原告构成滋扰、威吓,要求法庭禁止所有人在没有同意下非法使用、发布、披露、传达属于警员、配偶、及其孩子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位、住址、办公地址、学校地址、电邮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身分证号码、Facebook帐号、Instagram帐号、车牌、照片,以及任何可辨别到身分的文件。原告亦要求法庭禁止任何人恐吓、骚扰、威胁、烦扰或干扰警员及其家人,也禁任何人协助、煽动、教唆他人作出上述行为。

政府担心有人利用报道资料起底

香港记者协会加入诉讼,要求在《私隐条例》下定明的“新闻活动”不受限制,亦要求禁令不包括向新闻机构提供有关资料的人士。 政府方指,禁令本身并非针对记者,也非要禁止合法的行为,但有人或会滥用报道中的资料“起底”。再者,政府方表示,现时出现有人冒充记者、在网上教他人冒充记者、以及搜获假记者证的情况,豁免条款会令政府难以执行禁令,也削弱了禁令的效力。

政府方续指,记者在报道中不提及警员的个人资料,并不会影响报道的准确性,即使有人认为传媒透过报道可令警员对其行为问责,但政府方指公众可透过恰当的渠道进行投诉,而不应透过“起底”进行公审。另外,政府又指,禁令没有禁止“接收”有关资讯,向传媒披露有关资料的揭密者不会受禁令影响。

记协认为禁令影响传媒监察功能

记协同意现时“起底”的情况不能接受,亦不反对警员就此寻求法律保护。虽然政府强调禁令不是针对传媒,不会影响合法的报道,但禁令提及的“干扰”难以定义,而且记者难以预计报道会否对有关人士构成骚扰、烦扰,令报道有机会触犯禁令,例如报道在庭上作供的警员会否触犯禁令?

记协指,禁令置记者于触犯刑事案件的风险中,直言这会因而产生“寒蝉效应”,影响合法的报道,影响记者发挥监察的功能。记协又指,就政府提到“假记者”的情况,记协认为这些情况中,根本算不上是合法采访,自然不应受到保障,法庭不应因为少数的害群之马而令其他人无法得到保障。及后,政府回应记协陈词指,同意删去禁令中“干扰”一词。

官同意现时“起底”情况严重

法官高浩文指,现时“起底”的情况的确严重,并出现针对警员的欺凌、威吓,甚至连警员的孩子也身受其害。法官又指,律政司也有对于警员的行为作出跟进行动,跟进行动虽然缓慢,但市民也不应以违法行为应对。

法官又强调,法庭只处理法律问题,但司法机关如何履行其职责不需要他人指手划脚,而且《基本法》也保障司法机关独立于另外两权。法官指,有鉴于警员及其家人因“起底”受到的损害无法量化,故决定延续禁令。

认为新闻活动可获豁免

对于传媒的豁免,法官认为传媒的监察角色非常重要,亦不应受“寒蝉效应”影响,所以批准《私隐条例》下定明的“新闻活动”获豁免,但法官亦提醒传媒要留意自身的责任,公众感兴趣的议题不一定关乎公众利益。

记协主席杨健兴在庭外表示欢迎法庭裁决,亦指法庭认同了传媒的监察角色,不过对于会否另就禁查阅选民登记册的案件加入诉讼,要求传媒获豁免,杨则表示正与律师团队研究中。

案件编号:HCA15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