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技术员涉6.12挥拳打督察 刚换律师案准再押后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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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反送中冲突中,一名25岁青年涉嫌在警察总部外被截查时拳击一名便衣高级督察。他随即被拘捕,稍后被落案起诉一项袭警罪。案件今(22日)在东区法院再提讯。被告原订今日答辩,但因被告更换了律师团队,法庭准案件再次押后至12月16日,令新团队有更多准备时间;期间被告以原有条件继续担保。
被告庄浩峰,25岁,闭路电视技术员,被控一项袭击警务人员罪。控罪指,他在6月12日在军器厂街与骆克道交界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即高级督察余天生。
控方今要求被告答辩,惟辩方指因被告转换了律师团队,新团队需时处理文件,故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2月16日,获法庭批准;期间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担保外出。
据了解,案发当天约下午五时半,穿黑衣戴面巾,手持眼罩和口罩的被告,在军器厂街被一名便衣警员从后搭肩膀要求截查。该名警员当时有表明身份,被告却突然转身以右手拳击警员左颈一下;被告当场被另一名警员制服。消息指,当时被告曾向警员说:“唔好意思,个下系自然反应黎。”
案件编号:ESCC 23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