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首被告自言识揾钱前要识洗钱 官:我认为是相反
荃湾DAN6工厦石棺藏尸案今午续审,首被告曾祥欣接受第三被告的律师盘问。他承认向第三被告自称“识好快咁揾钱”,并游说对方两次到财务公司借钱,合供借14万元。他承认声称代为投资,之后和第三被告及少女“小草”等人去澳门和日本旅游,又曾告诉第三被告,借钱不用还。首被告又称,第三被告曾向他称想揾钱,而他则认为“识揾钱前,要识洗钱”,引来庭上一阵笑声,但法官亦回应一句:“我认为是相反。”
认靠灰色地带骗财
首被告在代表第三被告的大律师盘问时承认,他靠法律上的灰色地带,去骗取他人,但从未想过为钱而去杀人。首被告于2015年10月31日的万圣节认识第三被告,对方之后曾透露在港铁工作不太愉快,同时月入1.3万元,而首被告则提及自己“识好快咁揾钱”。
首被告随后向在韩国旅行的第三被告称,可到其DAN6住所,商议有否工作介绍予对方。第三被告于同年11月12日返港,并开始在其DAN6住所居住。
向第三被告称借钱不用还
第三被告的律师指,首次被告于数天内,两次带第三被告到财务公司借款,每次借钱7万元,首被告更称不用还钱。他又分别从两笔贷款中,取走5万和6万元,声称代为投资。首被告确认曾带或叫第三被告去借钱,又承认其中一次带第三被告到邦民财务借钱时,形容邦民的宣传口号应是“邦民财务 易借唔洗还”,引来庭上一阵笑声。
辩称借钱是最快揾钱的方法
首被告又透露,曾清还第一期的贷款。被问及是否“呃”第三被告时,首被告回应:“佢问有无方法揾钱,借钱系最快方法之一。”
去澳门住总统套房
首被告又指,和涉案少女“小草”何菱瑜、第三被告等人于同月,先后到澳门和日本北海道,其中在澳门住了一晚总统套房。两次行程的大部份洗费,都是由首被告支付。惟他庭上否认,洗费是取自第三被告的借款。而他拿取第三被告的大部份款项后,都转帐给死者张万里作投资。
认为识揾钱前要识洗钱
被问及为何认识第三被告不久,便带他到不同地方,首被告庭上解释,第三被告表示想揾钱,而首被告认为“识揾钱前,要识洗钱”,其作答再引来庭上哄笑,而法官则谓:“我认为是相反。”
他又确认,第三被告2015年12月起,开始收到追债的信件,而首被告则著他不会理会。
3名男被告分别为曾祥欣(30岁)、刘锡豪(24岁)、张善恒(26岁)。他们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此外,3名被告承认1项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