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奸15岁PTGF案 事主协议可用震蛋但拒性交 指对方交易悔约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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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做兼职女友(PTGF)至“风山水起”。惟遇上一名38岁男顾客时,原已协议只可揽、锡,甚至用震蛋,但不包性交,真正交易时客人却疑遭强奸。该客人事后更发向她发偷拍截图和“叫声”录音,又传上一个名为“4万个麻甩佬talk sex”的群组予她,又问她若公开了资料会如何。少女感到受威胁,终把事件告知社工和母亲报警。男顾客否认强奸和刑事恐吓两罪,案件今(5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被告陈永沾在高等法院否认强奸15岁PTGF。(资料图片)

被告陈永沾,38岁。他被控于2018年4月17日,在元朗强奸当时X(案发时15岁),和同月20日恐吓X。

事主直言兼职做至风生水起

庭上播放X的录影会面,她称自去年4月初从事兼职女友(PTGF),她直言原本“可以话系风山水起”,很多客人联络她。至同月中,有客人透过IG(Instagram)联络她。她和该客人相约于同月17日,在元朗见面。两人前往一间宾馆交易。

觉客人下体插入了四分一

X指,两人在房间进行原本协议的交易,包括揽、钖、指插X的下体,以及把阳具摩擦X的下体等,亦使用震蛋和润滑剂。惟该客人在交易期间,三次把阳具放入X的下体。X形容对方的下体进入了四分一,令有情绪病的X大哭和推开对方,又谓:“讲左唔入得!”

客人曾提出以1.5万元包养

客人事后安抚X,并在支付500元后,要求和X自拍。X指,客人曾称可每月以1.5万元包养她,她质疑对方“点解畀得咁少”,并她向客人称:“返学要用钱、自己要用钱…..”最后客人再多给她200元。

事后收叫声录音

X称她原打算“都收左钱,咁咪算啰”,惟她3天后得知对方在交易时偷拍了过程,又截取与X交易后整理衣服片段的图片,再传给X。此外,客人亦在交易时录音,并把“叫声”传给她。

要求事主阻他的手做些事

客人更问X:“如果我公开左,会点?”,又把一个声称有“4万个麻甩佬talk sex”的群组传给X。惟客人指他没有把片和录音上载,但要X“塞住把口,阻止佢只手做呢啲野。”X认为客人在要求两人再有性关系。

事主称想买iPhone孝敬母亲

X把事件通知社工,社工再告知X的母亲,事件最终报警。X又指,母亲含辛茹苦养育X和其胞姐,而X和胞姐都用iPhone,但母亲仍用三星电话。X因此想孝敬母亲,替她购买iPhone。

而控方于开案陈词指,被告被捕警诫下否认强奸X。他在其后的会面中称,曾在IG问X是否同意性交,当时对方未有表明同意与否。惟他之后的会面中则称,X在电话中称同意性交。控方指,辩方不争议被告曾和X性交,但争议X是否自愿,以及被告是否合理地相信X自愿。

案件编号:HCCC26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