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警员非礼亲女 借钱打官司分毫不还 债主入禀追193万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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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高级警员早前被控为6岁女儿洗澡时,对其上下其手、又擎枪指女儿眼角,本年初被裁定非礼及普通袭击罪成,判入狱20月。该名警员再惹官非,他被指曾向一对男女借钱,以应付该刑事案件及离婚诉讼,惟仍未还钱,该对男女日前入禀高等法院,追讨193.7万元。
入禀文件显示,被告现仍在狱中服刑。原告在入禀状透露,他们因为被告要求,分别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2月16日缴付合共184.8万元予一间律师行,以支付被告被控非礼及普遍袭击女儿一案,以及他的离婚案件的律师费;两人又于2015年3月至10月合共借贷8.1万元予被告,及于今年2、3月间为被告支持离婚案件8,000元律师费用。
原告多次要求,被告仍未偿还上述款项合共193.7万元,故入禀要求被告偿还款项、利息及其他赔偿等。
被告今年初被裁定非礼及普通袭击女儿罪成
现年42岁的被告,加入警队逾20年,今年二月在粉岭法院被裁定三项非礼及一项普通袭击罪成,指他于2013年5至9月期间,非礼当时仅6岁女儿,女儿作供时指被告为她洗澡时,被告藉涂番枧用双手食指及中指在她胸部打圈,又摸她私处,维持超过10秒。事主亦有指被告曾以手铐锁紧她双手,并用手枪指向她头部。女童忆述事件时情绪激动,边哭边说:“佢系我Daddy嚟,唔应该咁做。”据悉,被告已就定罪提上诉,现正排期审理。
案件编号: HCA216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