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张达明指禁制令“宇宙咁阔” 骂黑警或会被控
高等法院日前(25日)批出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使用、发布、传达或披露给他人,属于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的个人资料;同时禁止恐吓、骚扰、威胁、烦扰或干扰警员和其家属等,即使唆使、煽动、协助他人从事上述行为亦属违反禁制令。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禁制令涵盖了原本没法例规管的行为,直言禁制令范围“宇宙咁阔”,任何人均不能预计属原告人的律政司和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会“点样告”,所以简单如向警员叫嚣“黑警”,甚至学校教师读出警员子女名字,均有机会遭原告人控告违反禁制令。
【临时禁制令禁止行为】
(a)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使用、发布、传达或披露给他人,属于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即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姓名、职位、住宅地址、办公地址、学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其他任何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Facebook帐户ID、Instagram帐户ID、车牌号码和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的任何照片;
(b)恐吓、骚扰、威胁、烦扰或干扰任何警务人员、其配偶及或其家庭成员;
(c)恐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教唆或授权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
张达明料绝大部分情况未必提告
张达明形容临时禁制令的禁制范围“宇宙咁阔”,加上涵盖范围包括任何人,所以只要任何人在未有得到当事人同意,违反上述三项条件,均可能遭属入禀原告人律政司和卢伟聪会控告违反禁制令。但他亦相信在正常情况下,绝大部分情况下警方未必会控告,但“亦预计唔到佢哋点告”。
至于在甚么情况下属于违反禁制令,如市民在街上大叫“黑警”、或在网上张贴有警员在内的相片等情况,又会否违反禁制令?
张达明则回应指,“所以禁制令对我嚟讲系好有问题,因为禁制令好含糊”,他认为上述任何情况均有机会遭原告人控告。张达明又举例质疑,若有学校教师点名时,在未获警员家属同意下,读出其子女的姓名,又会否违反禁制令,他认为法庭有必要作出诠释。
而在现时情况下,张达明指如有任何人遭律政司和卢伟聪控告违反禁制令,首先需要看法庭如何诠释禁制令,他补充在正常情况下,原告人需要证明到被告在事前已知悉该项禁制令,并需获法庭信纳“先至会告到”。
张达明续言亦因如此,由于今次禁制令并没有如以往禁制令般,设有如传媒可获豁免、又或任何人于有合理辩解下可获豁免等等常见的“基本豁免”条件,令大众遭控告的风险亦大大增加,他坦言“虽然操作上未必所有人都会告,但系今次禁制令认为唔符合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