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察员佐级协会得直 法庭禁公众查完整选民名册
警察员佐级协会称近月有多名警员及其家人被“起底”,有些更受到滋扰,担心有人用选民登记册以找警员资料,因而要求法庭颁临时禁制令,禁止选举管理委员会等让公众及候选人查阅选民姓名及地址等资料。高院法官上周拒绝其申请。协会本周初提出上诉,认为候选人可以改为用网上平台助选,惟政府代表却认为公开资料有助促进选举的公平性,且未见有人用名册作“起底”之用。上诉庭今(22日裁员佐级协会上诉得直,选管会不得让公众查阅同时戴有选民姓名及住址的登记册,但仍可向已“入闸”的区议会候选人提供其选区的登记册,有关临时禁制令延至本案有裁决为止。根据司机构网页,法庭将于明日(23日)再指示聆讯。
申请人为警察员佐级协会,答辩人为选举管理委员会、总选举事务主任及选举事务处。
上诉庭指“起底”情况令人震惊
负责处理今次上诉的上诉庭副庭长林文瀚以及署理首席法官潘兆初审理在判词指,证据显示针对警员及其家人的“起底”行为令人震惊,他们的个人资料在网上广泛流传,同时亦伴随著不少辱骂性、威胁性的言语,有些更是针对其年幼子女,有关“起底”行为严重侵犯个人私隐。法官强调,法治社会不容“起底”行为,“起底”使部分被针对的公众噤声,亦阻他们自由表达意见。若任由“起底”行为延续,将会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心,分化香港社会。
法官又指,本案并非首个针对禁止“起底”行为的申请,法庭早前亦就记者被“起底”颁下临时禁制令。法官认为无论被“起底”受害者是谁,也应受到法庭的保护,尤其是在受害者牵涉幼童的情况。
“起底”成武器增名册滥用风险
法官谓,选管会现已将选民登记册发放予6个政党及26个市民,而另有30名市民曾查阅选民登记册。虽然现时尚未有证据显示有人滥用登记册资料将警员“起底”,但有不少人以“起底”作为武器,让公众查阅选民登记册会增加滥用资料“起底”的风险,亦会令情况变得普遍。
公开名册或加剧警员受针对情况
法官续指,正如申请方提到,现时“起底”人士多半无法得知警员的确实地址,但选民登记册却可以补充有关资料。法官认为查册会进一步令针对警员及家人的“起底”更加严重。若住址中其中一人被认出是警员,其他同址的人也会遭“起底”。
次登记册资料发给候选人或政党
法官又称,法庭认同必须保障即将举行的区议会选举公正地进行,而基于公平原则,获提名的候选人应可获其选区的登记册资料,若获发登记册资料的候选人或政党将资料用于“起底”,将会触犯法例,或会需要承受政治后果。
短暂未能查阅不影响公平性
对于政府方所指,公众查阅可助监察“种票”等选举舞弊行为,法官认为选管会并非只依赖公众监察去找出舞弊行为,候选人、政党、其支持者等也会对非常小心监察有关行为,即使令公众在一段短时间无法进行监察,也不影响选举整体的公正性。反而若登记册资料被用以“起底”,或会制造“寒蝉效应”,阻选民行使投票权,影响选举的公正。
申请人指公开资料对警员构成危险
申请人上诉时指,网上愈来愈来针对警员、其配偶及子女的“起底”行动,并以此为政治武器,情况对他们的安危构成实际风险,尤其会牵涉到年幼、无辜孩子的安危,望法庭颁下禁制令,以阻选民登记册被滥用作“起底”。申请人又指,选民应可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投票,虽然申请人同意选举要维持公平、公开,但法庭也要平衡私隐考量、以及公开有关资料对警员构成的风险。
公开资料对舞弊起阻吓作用
政府的代表则反驳,让公众查阅选民登记资料有助促进选举的公开性、透明度及公平性,亦有助对“种票”等选举舞弊情况施以阻吓、监察作用。又指现时没有证据显示有人使用选民登记册资料“起底”,而且若现时才禁止查阅的话,对尚未收到选民登记册的候选人并不公平。再者,若拒让公众查册,那么其他公开资料的查册制度也会受到影响。
案件编号:CACV489/2019